建筑公司资质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
【法律依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第二十九条 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及以下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建筑公司资质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1、根据资质标准,配齐人员,设备,社保等等条件。
2、购买法人卡,自然人卡,填写卡内资料,制作申请表。
3、准备所有资料所需复印件及原件,将复印件分2册按顺序撞地,第一册为综合资料册,第二册为人员册。
4、用法人卡上报申请事项。携带原件、申请附件材料、申请表去当地建设局核对原件,递交资料。
5、通过审批,取得资质证书或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未通过审批取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重新申报。
建筑资质办理的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哪些条件?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1 甲级资质标准
1.1.1 企业资产
(1)净资产1亿元以上。
(2)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1.1.2 企业主要人员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
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1.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3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
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 80-100米(不含)的构筑
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
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装配式建筑(仅限民
用建筑工程)1项:
1.2乙级资质标准
1.2.1 企业资产
净资产 800万元以上。
1.2.2 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
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1.2.3 人员业绩
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下列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
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
万平方米(不含)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1.3承包工程范围
1.3.1 甲级资质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
1.3.2 乙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
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
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建筑办理资质条件
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的,应从最低等级申请;申请升级的,需逐级申请资质升级。新设立企业只能从最低等级申请,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二级资质。企业可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各类别资质,申请资质序列、类别、数量不受限制。办理建筑资质需要需要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2.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
3. 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4. 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申请施工劳务备案的,按属地原则,向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 其他企业向其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市(州、直管市、林区。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的受理机构,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刚拿到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以申请最低等级资质,如:装饰、幕墙、防腐、消防、电子与智能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不分等级)等资质,还可以申请劳务资质备案,这些资质请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审批)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