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新办、升级、增项是?
建筑企业一开始办理建筑资质都是要从最低级的办理开始,随着工程的扩大或是种类的增多,就会需要办理建筑资质升级或是增项,那么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与增项的前置条件是不同的,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是将低等级的建筑资质升级办理成高等级的建筑资质,一般是在同一个种类的建筑资质下办理申请,比如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升级为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前提是你必须已经具备了三级资质,才能升级为二级资质,没有低等级的资质是不能升级更高一级的资质的。而建筑企业资质增项是指的申请增加不同的建筑资质种类, 比如,已经具备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后,在增加办理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这就属于资质增项,而不是资质升级。这就决定了重要的一个前置条件,资质升级是建筑企业为了承揽同一个种类下的更大的工程而需要办理的资质项目,资质增项是建筑企业为了承揽更多的不同种类的工程而需要办理的资质项目。
其次,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与增项有不同的限制条件,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是在已经具备低等级的资质后申请更高等级的资质,必须在同一个资质种类下,如果你的资质已经是最高等级,或者这种建筑资质没有等级之分,那么建筑企业也就无法升级资质了,当然,既然已经是最高等级或者没有等级之分,那么你承揽该种类下的工程自然也没有限制可言了,也就没有升级的必要了。建筑资质增项是企业扩大承揽工程的种类,但国家规定统一企业的资质增项不能超过5项,而且增项的等级不能超过已有主项的等级,已经取得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能申请该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
第三,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与增项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资质升级需要准备已有的低等级资质证书和相关的工程业绩等资料,办理资质增项除了需要主项证书外,不一定需要工程业绩材料,比如你申办增项的是最低等级的资质,就无需提供工程业绩了。
当然除了这些材料,人员、证书、社保等等材料也还是要一起提交的。
第四,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与增项所产生的费用是不同的,资质升级需要满足新的条件,人员、证书、注资等等都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会产生更多的费用,办理资质增项的时候,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人员、设备、资产等都可以共用,额外产生的费用也就少的多了。
第五,建筑企业资质升级与增项办理后所产生的效果是不同的,建筑企业资质升级所产生的效果是可以承包更大的同种类工程了,而建筑企业资质增项所产生的效果是可以承包更多不同种类的工程了。所以对建筑企业来说,需要办理资质升级还是资质增项,是要看最后这个效果来决定的,承包更大的同种类工程,就办理资质升级,想承包不同种类的其它工程,就办理资质增项。
所以,建筑企业的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是有很大不同的,具体怎么选择,企业要根据自己的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建筑资质增项、升级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注:针对房地产延期、升级、取消暂定资质
4.公章
5.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章程
注:工商局提档的章程及法人任职书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租房合同、产权证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寸相片两张
10.月报表
注:针对房地产延期、升级、取消暂定资质
11.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注:针对房地产延期、升级、取消暂定资质
12.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注:针对房地产延期、升级、取消暂定资质
建筑资质增项办理流程 是什么?
建筑资质增项办理具体内容,南京润利!
1.制定资质增项计划。
2.根据资质标准,制定招聘计划。
3.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申报。
办理流程:
1.准备申报材料
2.网上填写资料
3.进行实地申报
4.等待公示领证
建筑资质增项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
2018年建筑企业办理资质增项的流程:
1.实名制系统信息收集:
获取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区县建委的人员身份证信息收集实名证书;
2.申报职称人员信息:
从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入职称人员的信息,并经区县建委检查完成存储。
3.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选择注册人员,技术职称,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上传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证书;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申请资质前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厂,设备,社保证明材料等;
4.填写建筑资质增项信息并上报:
填写建筑资质增项的申请表,选择相应的企业注册人员,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厂房,设备,社保证明材料等,并上报;
5.打印资质增项申请表格,将申请材料的综合资料和人员资料分开提交,并按照相关要求绑定;
6.将申请表和附件资料提交到城乡建委进行核验;
7.审核、公示、打印资质证书。
建筑企业资质增项的注意事项:
1.超出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公司名义承包工程,或者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2.通过招标与施工单位或企业协作,或采取贿赂等不公平手段取得投标书;
3.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4.分包或转包合同项目;
5.违反国家强制性工程标准;
6.恶意拖延分包企业工程经费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
7.隐瞒或歪曲事实,延误报告项目质量和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妨碍事故调查;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需要持证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经营者不得取得证书;
9.未履行项目质量保证义务或者依法延迟履行保修义务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多起质量安全事故或两次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12.其他违法和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