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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劳务资质流程(建筑劳务需要办理什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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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建筑工程劳务资质流程(建筑劳务需要办理什么资质)

劳务资质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一、劳务资质申报条件

施工劳务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企业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施工劳务资质的承包业务范围: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劳务资质申报条件

二、什么地方有建筑工程劳务施工

建筑劳务公司主要是为建筑企业实行分包,并保证支付建筑工人工资的单位。它属于建筑类行业,它的成立是按照国家建设部门制定的相关法规,为了避免类似工人集体讨薪而引发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而设置的。

建筑企业的建筑工程必须由建筑劳务公司承接或分包工程。劳动工人的劳动人事关系都在劳务公司那里,它能够保障工人的权益。因为建筑行业本身是一个高危行业,随时会有生命危险,所以三方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常的工伤保险的赔付,工作才会进行得比较顺利,而且专业的劳务公司会处理好相关自身责任问题。

三、建筑劳务公司的经营范围

1、砌筑、木工、抹灰、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架搭设、模板、焊接、石凿、水暖安装作业劳务分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2、建筑工程安装;建筑劳务分包(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3、建筑装修工程劳务分包;钢结构、园林、排水、给排水暖通工程的施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4、建筑劳务分包,水电安装,建筑机械、建筑用安全网生产销售,金属结构加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5、砌筑作业分包、木工作业分包、钢筋作业分包、油漆作业分包、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混凝土作业分包(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6、建筑劳务分包;市政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施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7、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分包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8、建筑劳务分包;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室内装饰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9、为建筑施工提供木工、油漆、混凝土、水电、抹灰及钢筋作业的劳务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怎样办理劳务公司资质

劳务资质的办理流程:向当地工商局进行进行核名,个人或集资人编写企业章程,提交注册所需材料,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在填写经营范围时,要包含“施工劳务”,注册资金要在200万元以上。

成立公司之后,按照施工劳务资质标准所要求的情况招聘人员:

(1)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的技术负责人;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企业向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一般2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核,公示期7天,公示结束后可打印资质证书正副本。

资质证书完成办理后,还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如何办理施工劳务资质

办理施工劳务资质的方式是:1.建筑业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2.申请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所在区县建委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区县建委部门初审合格后报市建管处施工科;3.施工科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公示;4.公示完成后,没有问题的的予以核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根据《建筑法》第五条,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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