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资质如何办理?
不需要申请资质,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在简政放权方面,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
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取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制度,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
技术条件:
(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8年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公用设备)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
(2)企业具有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名。其中,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1项防烟排烟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有不少于2人具有至少2项火灾自动报警及其联动控系统设计或施工业绩。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公积金
消防施工资质哪个部门申请?
建设局申请。消防施工资质现在需要在当地地市的建设局申请办理,一般是施工管理科负责的。
办消防资质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首次申请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资格的程序:
1、要办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建筑企业必须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人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3、建设部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4、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报省建管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5、建设部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6、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报省建设管理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二。处理附加项目和升级申请的程序:
1、申请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区、县建设管理部门提交资质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向市建设管理部门报建;
2、建设部对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公示;
3、公示完成后,无异议予以批准,报省建设管理局备案,打印资质证书。
三。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
(一)、建筑企业资质申请表(劳务分包序列)(包括电子文档);《申请表》有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主管的简历页(插入在企业主管之后)。
(2)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章程复印件(需股东签字或盖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两次聘任决议;其职称证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4、固定办公用地、房屋产权证或租赁证;
5、设备采购发票、照片;
6、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持有相关证件的人员名单;
8、专业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9、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提交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附有一套附件材料。
2。资质受理机构负责审核企业提供的原始文件,由企业保存。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有疑问的,企业应提供原始相关材料,必要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
3。附件材料应按照“综合数据、人员数据和项目绩效数据”的顺序排列和装订。规格为A4(210297毫米)纸,带有带页码和应用说明的总目录。建议使用软封面和封底,并一页一页地写页码。
4。企业申报的信息必须是中文。如果信息的原文是其他语言,必须附上中文译文,译文必须准确。
5。申请材料必须资料齐全、填写规范、密封完整、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易读。
五、处理时限:随时受理,数据符合要求,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如何办理消防施工资质?
企业必须做过小型消防工程、有一定的员工规模、注册资金300万以上、近3年工程收录1500万以上、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设备、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安装专用工具、消火栓和防烟排烟系统检查测试设备和质量检验设备。
以下是具体的法规政策标准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固定灭火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员工条件
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消防设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电气、设备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电气、设备等专业有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相应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3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3人,且经消防专业考试合格。
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4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5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