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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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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政策介绍)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管函〔2020〕25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主体对照《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认真填写相对应的《示范项目申报书》。其中,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不超过1个。

二、已列入前期试点示范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在建项目(包含已列入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未验收完成前)不可申报。

三、请各申报主体于11月16日下午17:00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五份,见附件3)以及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见附件4)邮寄至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43室,收件人:刘鼎中,电话:18807446622),电子版发至邮箱liudz@gxj.sz.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1.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网络方向)

3-2.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标识方向)

3-3.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5G 工业互联网方向)

3-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平台方向)

4.2020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联络人:刘鼎中、唐小剑,电话:88101176、8810241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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