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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创客团队项目资助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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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创客团队项目资助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政策介绍)

2020年宝安区创客团队项目资助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

一、奖励标准

宝安区创客团队资助项目奖励标准如下:

1.经区认定的创客团队项目,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市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3.对获得国家、省、市、区(不含深圳市)创业创新大赛获奖项目,到我区申请注册实施的,经认定后给予各级比赛所获奖金2倍、最高100万元的落户补贴。

二、申请资格条件

1、在宝安区依法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企业为创客个人、创客团队近两年内(申请注册成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后)申请注册成立的项目企业,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两年内在深圳宝安创业创新大赛赛事中获奖的创客团队;

(2)近两年内获得市级资助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

(3)近两年内在国家、省、市、区(不含深圳市)创业创新大赛赛事中获奖的创客团队,并已获得相应奖励。

三、申报资料

申请宝安区创客团队项目需提交以下资料:

1.《创客团队项目资助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名样式;

3.申请单位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4.创业创新大赛获奖证书、奖金领取证明资料(银行水单需加盖银行红章)或获得市级资助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证明资料(银行水单需加盖银行红章)。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按顺序装订;资料1提供原件及WORD格式电子版,其他资料未标明原件的,均验原件存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核实上述有关资料原件,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单位盖章(加盖骑缝章)。

四、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2日

纸质资料受理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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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20年宝安区创客团队项目资助奖励标准及申报指南

宝安区创客团队:http://www.gxpressit.com/qubutie/chuangk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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