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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筑劳务资质新政策(甘肃省建筑劳务资质取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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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筑劳务资质新政策(甘肃省建筑劳务资质取消了吗)

施工建筑企业办理资质条件,缺人员怎么办,快过期了应该怎么办,2022年甘肃新规定?

办理资质通常需要人员有建造师、职称、技工等,也需要企业提供相关业绩、社保等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向原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但是但是2022年住建部发布相关文件上说明了,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所以资质于今年过期的企业不用办理延期,正常使用即可。

很多企业办理资质时发现人员不齐,这种情况一般都建议补齐人员,但是如果有原因不能补齐的,那小编建议你找申海国际,他们是专业做此类业务代办的,能够帮你解决很多问题,节约你的时间成本,为你创造更高的价值。

甘肃施工劳务资质2022年办理需要条件、重要性、施工范围、好处?

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也就是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有具体规定。通过对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具有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职称或技师以上的技术负责人的人数、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的多少、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的规模,可将其分为一级、二级资质标准

注意事项

注册劳务公司

注册资金200万,实收资本到位,选择3-5个公司备用名称,以防有重复,一次核定。办理劳务公司需要建委颁发的资质证书,属于后置许可,办好执照后需要凭资质证经营。工商部门对劳务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特别要求,按照一般有限公司的流程和要求办理即可。经营范围里面必须包含施工劳务或者劳务分包。

主要人员配置

需要50个技工证书和5个九大员,还需要一名技术负责人。这是主要是人员,另外会计、机械设备,这些都是要准备的。

第三步、申报资料的制作

包括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甘肃省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97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保障建筑施工企业依法经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我省从事建筑施工的单位和个人、混凝土构件厂(以下简称构件厂)、建筑试验室(以下简称试验室),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资质是指企业的人员素质、管理水平、资金数量、设备水平、承包能力和建设业绩等综合性指标。第四条 全省建筑施工企业、构件厂和试验室的资质由省建设委员会归口管理,省建筑管理站具体组织实施。第二章 资质审定第五条 下列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资质审定: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从事施工活动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四)联营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需要办理资质审查的其他企业。第六条 施工企业按资质条件分为等级企业和非等级企业。凡在省内的等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省建设委员会提交资质审查申请。一级建筑施工企业由省建设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审批;二、三、四级建筑施工企业,属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的,由省建设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属我省主管的由省建设委员会审批。审查批准后,由资质审批部门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第七条 省内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向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审查申请,经审查合格,确定经营范围后,由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审查证书》,并报省建设委员会备案。第八条 零星建筑队不属建筑施工企业范畴,不予审定资质,不能承担新建、改修、扩建工程,不得被介绍跨省施工。零星建筑队应按规定在其所在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后发给《施工证书》,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在核定的营业范围内从事小型工程的内外装修、房屋修缮,传统农房建造和提供劳务。第九条 构件厂必须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审查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建设委员会或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一级构件厂须经省建设委员会审定,二、三级构件厂须经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经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等级证书》。地(州、市)审查发证后,须报省建设委员会备案。第十条 试验室必须按隶属关系向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审查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所在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提出资质审查和等级评定意见,报省建设委员会审定颁发《资质等级证书》。第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构件厂和试验室资质审定四年后,方可报出晋升等级的申请。但在工程建设中成绩突出,资质条件有明显提高的,可以适当提前。第三章 资质检查第十二条 对建筑施工企业、构件厂、试验室实行资质年度检查制度(以下简称年检)。促使其不断提高、完善资质条件和依法经营。第十三条 资质年检实行自检与审检相结合和分级检查的原则。

中央在我省的等级建筑施工企业、省属和省级有关部门所属的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年检由省建筑管理站负责,其他等级和非等级建筑施工企业的年检由地(州、市)建筑管理站负责。

一级构件厂和所有试验室的年检由省建筑管理站负责。二、三级构件厂的年检由地(州、市)建筑管理站负责。第十四条 受检单位在认真自检的基础上,如实地向年检部门报送年检报告、《经营管理手册》和下列资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构件厂、试验室已经获得的资质等级与相应的资质标准相对照,实际达到水平情况及相应的资料;

(二)当年施工项目的情况(项目名称、投资、面积、结构、层数或工业厂房跨度等);

(三)当年施工、构件生产、试验项目的质量情况,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情况;

(四)当年的经营活动情况(有无越级经营、转包或接受转包工程、私自出省承包等情况);

(五)当年突出的建设业绩。第十五条 年检部门要对受检单位的资质、经营活动和建设业绩做出评价,并提出具体要求,加盖公章、汇总归档。受检单位对年检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改进和完善。经检验达不到资质标准的要限期完善或重新确定等级,业绩突出的可以提前升级。发现较大问题需做其他处理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识,报主管部门进行处理,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国家对建筑资质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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