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西藏建筑资质的最新政策(西藏建筑资质转让)

  
很多企业对西藏建筑资质的最新政策(西藏建筑资质转让)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西藏建筑资质的最新政策(西藏建筑资质转让),希望大家能对西藏建筑资质的最新政策(西藏建筑资质转让)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西藏建筑资质的最新政策(西藏建筑资质转让)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西藏建筑资质的最新政策(西藏建筑资质转让)

国家对建筑资质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有什么新规定?

有很大变化,老版建筑资质标准里,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分为13项,但是2015年1月执行的最新建筑资质标准里,施工劳务序列将不分类别和等级.\x0d\x0a最新施工劳务资质标准如下:\x0d\x0a企业资产\x0d\x0a(1)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x0d\x0a(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x0d\x0a企业主要人员\x0d\x0a(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x0d\x0a(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x0d\x0a(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 人。\x0d\x0a承包业务范围\x0d\x0a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2022年了,企业是否还有必要办理建筑资质?

建筑资质是建筑企业实力的一种证明,必须具有建筑资质才能开展业务。未来对该行业仍保持高度需求状态,企业可以通过资质升级、资质增项等扩大业务范围。不过现在自己办理建筑资质还是比较难的,最好找代办公司办,一定要多家对比,很多猫腻在里面的,我们公司之前就被忽悠过,最后找了一家叫双众集团重新申报才成功,之后我们公司增项也还是给他们做了。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的条件如下:

1、在办理建筑资质以前,企业要先有工商局注册的公司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等文件;

2、企业还需要准备申请资质标准的人员,比如建造师、岗位技术人员的数量、学历、专业证书等要符合要求;

3、企业在申请建筑资质的时候,只能从最低等级的建筑资质开始办理,就是只能办理三级建筑资质。如果企业以后想要承包更大的工程项目,可以一步一步的升级;

4、每个地区的建筑资质办理都会受到当地政策的影响,本身存在不确定性,因此企业最好了解清楚政策以后再办理。

四、办理建筑资质条件的限制因素:

1、符合申请公司的资质等级标准;

2、办理建筑资质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并且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3、申请资质的公司是能够独立承担责任、自己负责盈亏、实行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

特级企业资质为什么不能承接3000万以下的建筑工程?

国家最新政策已经改了,现在可以承接3000万以下的工程了。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不再考核上述指标。

二、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特级资质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三、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修改为:可承担各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

四、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规定的资质换证调整为简单换证,资质许可机关取消对企业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指标的考核,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确定的审批权限以及建市[2015]20号文件规定的对应换证类别和等级要求,持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到资质许可机关直接申请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体换证要求另行通知)。将过渡期调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五、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第二十八条“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含一级升特级)、资质增项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对其既有全部建筑业企业资质要求的资产和主要人员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检查”的规定;取消第四十二条关于“企业最多只能选择5个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换证,超过5个类别的其他专业承包资质按资质增项要求提出申请”的规定。

六、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暂不换证。

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适时对本地区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条件进行动态核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5年10月9日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