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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资质政策最新(注册建造师资质政策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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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能干嘛

二级建造师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级建造师的专业分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

二级资质的装饰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装修公司二级资质办理条件如下:

(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

(2)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3)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4)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工商注册】2018年建筑业资质发展展望

根据经验分析,建筑资质改革是为了调整建筑业组织结构的整体规划,为日后推进工程总承包模式做铺垫,尤其是在资质标准上做了大文章,那么事实真的如此吗?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2018年资质改革新革命给工程总承包企业带来的新转机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方式包括项目分包、项目经理、资质改革大方向、注意的问题等一系列知识。

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是一种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作为工程中的乙方,直接与甲方签署承包合同,在法律上对工程项目的采购、施工、设计、勘察、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者若干过程的承包,并且对工程的质量、造价、预算、工期和安全等全面负责。

项目分包

所谓的项目分包指的是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也就是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自行实施设计和施工,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经建设单位同意,直接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择优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如果贵企业仅具有设计资质或者仅具有施工资质,应当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不具备资格的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同时,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不仅要熟悉相应法律法规还要有相应的工程业绩。

总承包方式

为什么说建筑工程总承包将迎来大变革,因为住建部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中要求: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这无疑是对建工总包模式的一个推动。

工程总承包的实施方式包括:

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工程总承包方式

从国内的实际情况出发,设计—施工总承包(D-B)、采购—施工总承包(P-C)是相对容易推广的方式。

1、资质改革大方向

为了响应国家“简政放权”举措,住建部出台了《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通知内指出:除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2、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大家有没有发现,自从今年三月份起,住建部开始逐步减少建筑师等注册人员的数量,而且注册人员的年龄也开始放宽限制,技术装备和标准体系等指标的考核也被取消了。而且根据最新标准和规定,想成立一家合伙企业形式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只要有一名符合条件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就可以。

3、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现状

目前建筑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方式中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是分开的,对于甲方来说可以减少支出,但是对于乙方来说纷争颇多。

分开以后施工双方配合一直处于尴尬境地,同时双方无制约关系,加上资金方面不稳定很容易造成分歧。

施工过程中,双方很难磨合,不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但是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现在简化资质标准后新同行显现,竞争势必加剧。

4、设计施工竞争更激烈

现在资质标准放宽以后,大批量建筑企业和设计事务所诞生,行业竞争更加残酷,但是有一点不得不注意,新建筑企业经验少,等级低,承办范围小,虽然现在国家对资质放宽了政策,但是资质升级审核却是加严了,这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5、设计施工一体化

设计施工一体化具有成本低的优点,企业自身竞争优势大,双方自身不足可以互相弥补,同时磨合时间短,施工效率高,能加快施工进度。

6、设计施工合体模式

怎样才会避免施工中的磨合问题?扬长避短才是硬道理,既然设计施工分开会产生很多不必要的问题,那么我们干脆合作起来,走设计-施工总承包联合发展的道路。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来,随着建筑业的发展,2018年建筑业的改革力度不会减小,建筑企业的地位也将随着改革而逐渐突出和上升,建筑企业的发展也将逐渐明朗化、智能化、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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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新规定2022

(一)资质分类分级减少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 4 个序列。

1、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2、施工总承包资质设有13 个类别,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

3、专业承包资质设有18 个类别,一般分为 2 个等级(甲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

4、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

(二)考核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人数

1、施工综合资质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 50 人以上。其中申报施工综合资质的2 项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对应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均不少于 20 人。

2、施工总承包甲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0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3、施工总承包乙级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企业建造师对人员要求越来越趋向于高需求市场,鼓励持证上岗,进一步打击没有真材实料含有水分的“建造师”,培养建造师建造师人证合一,实干项目经验足够,也是对企业工程质量的一大保障。

(三)加大对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考核

全部技术负责人由建造师担任,且有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取消高级职称人员做技术负责人的要求,同时要求作为技术负责人的建造师要有对应的业绩。

(四)增加建筑增值税考核指标

建筑施工总承包甲级和专业承包甲级资质标准中,均增加了企业近3年上缴的建筑增值税额考核指标。

(五)取消对职称人员和技工人员要求,为企业减负

(六)对企业人员: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有年龄和社保缴纳要求。

(七)部分工程业绩变高:建筑工程总包甲级、铁路总包甲级

(八)资质延续需满足工程业绩要求

最新的 办理资质人员需求的政策什么时候下来

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常见问题

一.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印发后,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具体考核指标是什么?

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以企业直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为例,考核如下指标:

1.企业资产

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4)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2.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需提交那些材料?

答: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的业绩不少于2项。对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标准,需满足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的业绩标准4类中的2类即可,不考核技术负责人申报业绩年限,不限制技术负责人所在企业资质等级。

申报企业应填报个人业绩资料,并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工程项目的16位项目编号,未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可不填写项目编号。个人业绩还需上传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申报企业公章的“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原件扫描件,不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

3.同一个技术负责人能否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答:企业申请1个或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的资历、专业、职称、业绩、注册执业资格(如要求)应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应在申请表中明确每个类别资质的1名技术负责人。同一个技术负责人只要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的相应标准要求,可以同时明确为多个类别资质的技术负责人。

4.技术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如何认定?

答:技术职称人员是指有职称评审权限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的人员,不包括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

5.现场管理人员如何认定?

答: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是指持有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价合格证书的人员。

6.《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取消了造价员资格认定后,是否还考核造价员?

答:建筑业企业资质不再考核造价员指标。

7.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按增项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是否需要注销原资质,社保如何计算?

答:已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按增项或升级申请,需考核企业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不需要注销原有资质,如审批通过,再进行注销。

8.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申报考核?

答:企业申请某一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均应满足《标准》要求。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只能作为一人申报考核;但一个人同时拥有注册证书和技术职称的,可同时作为注册人员和技术职称人员申报考核。

9.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某一个人具有多个证书,能否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答:企业申请多个类别资质时,主要人员中每类人员数量、专业、工种等应分别满足所申请类别资质《标准》要求,不需累加每类人员数量指标。某一个人具有注册证书、技术职称、岗位证书、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两个及以上的,可分别在各类别资质中申报考核。

10.标准中要求的设备,可以是租赁的吗?上级划拨的是否可以?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不可以是租赁的。

标准中明确要求的设备应为企业自有设备,需提供企业设备购置发票(除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外)。上级单位划拨的应同时提供划拨或分割证明,否则不予认可。标准中对设备的规格、性能、数量有要求的,发票上不能体现的,企业应延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资质要求的设备,应提供所属权证明和检验合格证明。

标准中未明确要求的设备,申请表中可以不填写,也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专业资质证书怎么办理

建筑资质办理要求流程,企业申报→市本级或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接受申报材料→专家审查→审批工作人员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审批人员对企业申诉情况进行复核→通告审批结果。

主要审核企业净资产,技术工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注册建造师等人员的专业、数量、业绩等须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相应要求;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的规定,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并缴纳的有社保。

我国建筑资质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资质的申请标准,其中新办企业只能申请最低等级的施工资质。企业在获得最低等级资质后,满足资质升级的条件,才能申请高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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