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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质政策(建筑资质新规定)

  
很多企业对建筑工程资质政策(建筑资质新规定)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资质政策(建筑资质新规定),希望大家能对建筑工程资质政策(建筑资质新规定)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建筑工程资质政策(建筑资质新规定)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建筑工程资质政策(建筑资质新规定)

国家对建筑资质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2021年建筑资质新标准

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

1、甲级资质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企业近3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均在10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主要人员要求不低于乙级标准,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

3、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2、乙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中级职称不少于6人。

3、工程业绩:注册建造师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工程质量合格。

总则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

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市

定本资质标准。

一、资质分类

施工资质分为综合资质、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四

个序列。其中综合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13个类别,分为

2个等级(甲级、乙级);专业承包序列设有18个类别,一般分为2个等级(甲.

级、乙级,部分专业不分等级):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类别和等级。本标准包括施

工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准。

二、基本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

(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

(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

(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

三、业务范围

(-)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

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

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应分包给

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将专业作业分包时,应分包给具

有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

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

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专业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专

业作业资质的企业。

(三)取得专业作业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

质的企业分包的专业作业。

2022年建筑资质新政有哪些

法律分析: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注: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五十二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五十三条 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_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

最新建筑工程资质新规定

一、建筑施工 工程总承包 资质数量未变,仍为12个。 二、专业承包资质有原来的60个变为36个。 三、劳务分包资质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四、工程业绩定义发生变化: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 五、“企业主要人员”年龄限60周岁以下,且企业主要人员包含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及技术工”。 六、所有的资质名称中去掉“企业”两个字。 七、资质标准对企业资产考核的要求不在包含“注册资本”,只对“净资产”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标准有所提高。 八、 建筑工程总承包 特级资质标准不包含在本标准中。 九、资质标准不在对企业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进行要求,只对技术负责人提出要求。 十、企业对人员的要求中增加“岗位证书人员”、“中级工技术工”等的数量要求。 十一、工程业绩中施工类型减少(将部分类型合并),同时对类型数量要求减少。 十二、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资质名称变化统计 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2、“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冶金工程总承包资质”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变为“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4、“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变为“机电工程总承包资质”

2022年建筑资质办理新规定

资质等级发生变化。建筑服务资质由最初的十三项整理为一项。等级统一去除等级。企业申请这个资质更简单明了,政府部门管理起来也更方便。第二,企业资产数额明确。旧资质标准规定的注册资本总额在新办实施后改为净资产200万元以上,对于一些实力较差的企业来说,无非是用注册资本睡建筑服务资质的致命一击。

修正企业和行业绩效考核的方向。旧标准明确规定了企业的性能和机械要求。新版本发布后,我们将不再检查这两项。而是会要求技术负责人的工程业绩达到一定的要求。因此,通过法规提高关键人员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4.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没什么好说的。5.主要人员要求提高建筑服务资质。企业的技术人员需要提高。他们需要达到中级职称或高级工程师。员工人数应该增加到不少于50人。人员类型应符合新标准的要求。2020年7月2日,住建部发布了一项最新的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主要关于资质改革,涉及了包括通信工程在内的多项资质重大调整!

其中,具体包括:多项资质合并或取消,施工总承包资质将只分为甲乙两级,专业资质部分等级,压减审批环节,审批权下放省厅,降低准入门槛,电子行业、通信行业、广电行业合并为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等等。

法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4》第十条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及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一级资质(不含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二级资质(不含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铁路方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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