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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资质政策平台(建筑资质服务平台)

  
很多企业对建筑公司资质政策平台(建筑资质服务平台)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公司资质政策平台(建筑资质服务平台),希望大家能对建筑公司资质政策平台(建筑资质服务平台)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建筑公司资质政策平台(建筑资质服务平台)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建筑公司资质政策平台(建筑资质服务平台)

如何查询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哪些平台?

1、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

2、点击进入第一个网站

3、下滑点击“办事大厅”

4、在“办事大厅”找到“单位资质查询”,点击进入

5、进入之后点击“建筑业企业”

6、输入想要查询的企业便可进行查询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7号),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扩展资料

申请条件

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的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依照法定程序批准设立的机构;

二、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从事通信工程建设监理所需的计算机、仪器、仪表等设备;

四、符合所申请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新设立的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办理通信工程建设监理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资质证书

建筑企业人员资质查询平台有哪些?

建筑企业资质查询方法如下:

在住建知部-人事大厅-人员资质查询,可以查询人员资质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可以使用筑龙标事通,在人员资质查询频道,输入人员姓名,资质条件,地区等,就能查到想要查询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情况容,中标业绩等数据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建筑劳务公司资质新政策

你得看看你是哪里的企业,直接咨询当地的县里的住建局、市里的住建委、省里的住建厅,不过劳务现在审批权限在市里

建筑企业资质查询的网站有哪些

1,查询企业资质,官方渠道可以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进入住建部,点击企业资质查询来输入相关条件查询企业资质。

2,还能到聚合类信息平台,比如筑龙标事通,输入关键信息定位到想查询的企业,还能查看该企业人员的资质等各类信息。

建筑劳务公司资质新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逐步建立施工承包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骨干,专业作业企业自有建筑工人为主体的多元化用工方式。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实行告知备案制。放宽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的劳务企业通过引进人才、设备等途径向总承包和专业企业转型。

建筑产业工人是建筑业发展的基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建筑工人存在流动性大、老龄化严重、技能素质低、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强化政策指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监督管理,依法有序培育建筑工人队伍;充分发挥企业在建筑工人组织化、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主体作用,落实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

2、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健全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探索适合建筑业特点的社会保险缴纳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建筑工人的技能水平。

3、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立足建筑业行业和地区发展实际,深入分析当前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坚持标本兼治,试点先行,样板引路,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发展通道。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

国家对建筑资质的新政策

法律分析: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备案手续。企业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后,备案部门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核发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资质证书后,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对于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方式改革的许可事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的资质目录,制定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告知承诺内容、核查办法和办事指南。对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证书的企业,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经核查发现承诺不实的,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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