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的发展势头正猛,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以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都为建筑企业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和机会。一家建筑企业从默默无闻到发展壮大,期间一定成立了不少子公司,对于总公司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而且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成立子公司,也能够参与到更多的业务中去,为企业做出贡献。但子公司要想承接一定的工程,是否可以与总公司共用一个资质呢?需要另外单独申请吗?建议大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去了解。
1、子公司的成立。
建筑企业成立子公司,主要是通过投资占有股权,从而实际的控制或支配子公司。所以建筑企业的子公司,不一定是企业成立的子公司,也可能是企业通过收购现有公司而来。
2、子公司的经营。
子公司与作为母公司的建筑企业对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不受母公司约束,由子公司自己展开,能够独立承担责任。
3、子公司的性质。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与建筑企业成立的分公司有明显区别,完全独立于母公司,而不像分公司属于建筑企业的一部分。
建筑企业成立子公司的好处:
1、建筑企业的子公司自负盈亏,不会影响建筑企业的利润;
2、子公司出现了经营失误和问题,不会对建筑企业有影响;
3、子公司的业务经营,相应的提高建筑企业的竞争力;
4、子公司通过自身发展获得的信誉和品牌等资产,将会提升建筑企业的形象。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知道子公司独立于建筑企业之外,所以子公司承包工程是需要申请建筑资质的。子公司在承包工程之前,也需要像建筑企业一样,准备人员、资产、设备等资质申请条件,成功的通过资质申请后方能参与工程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