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22-05-29 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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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研发人员:制造类企业人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2)企业每年的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
(3)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2项以上、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
(4)企业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5)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6)企业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且前三年产品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
(7)企业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