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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资助10万元(资助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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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资助10万元(资助政策介绍)

2021年“小升规企业培育资助项目

申报时间:2021年1月19日--2月1日

资助标准:10万元

支持领域:

支持首次纳入区统计数据库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申请资格条件:

(一)申请注册登记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光明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近3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且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消防、社会保险、统计、财税等方面未受到10万元(含)以上罚款处罚;

(四)近3年信用记录良好,申请资助时不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之中(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数据为准);

(五)申报单位需对申报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和套取、骗取财政专项资金;

(六)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资助,同一事项确因政策容许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资料中予以标明并标明原因。重复使用同一发票申报项目可视为重复申报;

(七)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首次新增纳入本区统计数据库的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八)至申请时间,企业持续纳统1年以上,且仍在库纳统;

(九)按时填报统计报表,3次及3次以上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统计报表的,取消奖励的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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