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有助于消费者识别产品的来源或产品制造厂家,‘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规定:“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由此可见,品牌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此外,品牌也表明应该达到一定的质量水平和其他指标,因此品牌是企业与消费者间的一份无形契约,是对消费者的一种保证,有品牌与无品牌的产品相比,消费者更多地信赖有品牌的产品。品牌向天下人承诺:我是优秀的,我是值得信赖的,选择我就选择了放心。一旦违背了自己的承诺,等于毁约。(2)品牌有助于消费者避免购买风险,降低消费者的购买成本。品牌是一种外在标志,把产品中无形的,仅靠视觉、听觉、嗅觉和经验无法感觉到的品质公之于众,给消费者安全感。品牌代表着产品的品质、特色,认牌购买缩短了消费者的购买过程,减少了时间压力,降低了精力成本。世界著名庄臣公司董事长杰姆斯?莱汉说:“假如你心中拥有1个了解信任的品牌,将有助于你在购物时能更轻松快速地做出选择。”品牌是消费者选择产品的依据,消费者曾经在一棵品牌树上摘到一颗甜果子,他就有信心相信另一颗果子也是甜的。这种消费经验的积累与运用,无论对消费者还是企业都是有意义的事情。(3)品牌是消费者个性、身份、地位的象征。消费者购买品牌不仅仅是钟情于品牌所具有的功能性利益,更在意品牌的某些社会象征意义。同样是牛仔服,穿万宝路,标明你是1个有男子汉气概的人,而穿李维斯,则表明你是个自由、反叛、有性格的人。品牌的社会象征意义,能够显示出消费者与众不同的个性特征,加强突出个人的自我形象,从而协助消费者有效地表达自我;能够获得消费同种品牌的消费者群体的认同,或产生与自己喜爱的产品或公司的特殊感情,从使用该品牌中获得一种满足。(4)品牌有助于培养消费者忠诚。品牌一旦形成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后,企业就可利用品牌优势扩大市场,促成消费者品牌忠诚,品牌忠诚使销售者在竞争中得到某些保护,并使他们在制定市场营销企划时具有较大的控制能力。(5)品牌是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保证。强势品牌能减少价格的不稳定性,增强对动态市场的适应性,减少未来的经营风险;品牌能够降低新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每1个新产品的推出,都能够借原品牌增加价值;品牌是规避单纯价格竞争的一种手段,由于品牌特有的附加价值,消费者能够多一点额外的付出。。(6)品牌有利于企业保持竞争优势。对竞争者而言,品牌是一种制约。在某些领域,市场形势已经尘埃落定,强势品牌已经形成,留给后来者的市场机会非常小,而在没有形成强大品牌的领域,竞争者将面临大好的市场机会,受到的制约相对较小,有时不必须高难动作即可坐拥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