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为表情商标聊天表情,顾名思义,是指网络生活里使用即时通讯的过程中能够替代文字含义的图片或者图片文字等要素的组合。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可知,这些聊天表情属于商标法所保护的客体,能够被申请为申请注册商标并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中使用。将这些聊天表情按来源分,能够分为原创或非原创。原创表情商标由创作者独立创作,比较常见的是各类聊天软件中的专属表情。非原创表情商标表现形式多样,来源复杂。(二)通过申请注册取得表情商标专用权目前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模式有两种,通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和通过使用取得商标权,我国采用的是通过申请注册取得商标权,即要想取得商标权必须通过国家相关机关的审批申请注册而取得。这种取得模式不考虑注册商标前是否被使用,这将导致商标抢注成风,“僵尸商标”泛滥,此外,低廉的申请注册成本也变相鼓励了不诚信经营者恶意抢注别人正在使用的商标,后高价卖给使用者。①因此一些学者主张采用通过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方式才能体现商标灵魂所在。商标通过实际使用产生的利益,才是商标实体权利产生的事实前提。若将聊天表情申请注册为商标,能够以其图形或者图形与文字的组合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目前实务中对申请申请注册的表情商标的审查主要采取审查员人工比对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方式进行,审查要求较低,通过率较高,只要没有不予申请注册的绝对理由即可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