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的商标受2001年第15号商标法的约束。可是在不久的将来,印度尼西亚政府将对法律进行如下修改:1)印尼商标局将扩大商标的定义,以包含:三维商标,声音商标,全息图或组合。目前,《印尼商标法》尚无法规范这类商标。进行此项修正是为了与《商标法新加坡条约》保持一致。2)印度尼西亚商标局将缩短注册商标的时间,因此从提交到授权仅需11个月。3)在进行实质审查以前,印尼商标局将进行更改,以使发布流程成为第1步。以前,该办公室在出版期以前进行了实质审查。根据此更改,印尼商标局将在3个月内发布该申请,其次将进行长达六个月的实质审查。假如没有与其他商标在原理上或整体上具有相似性的商标,商标局将在30天内将商标证书授予申请人。4)商标续展能够在有效期前六个月提出,可是商标的宽限期为在有效期后六个月。5)印尼政府将适应东盟经济共同体(AEC)的协调和日本印尼经济伙伴协定(JIEPA)。印度尼西亚政府将修订其《商标法》,以适应基于《马德里议定书》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该法律将于2015年12月生效。印度尼西亚商标法的关键修正案是关于《马德里议定书》的。印尼政府希望这能够改善从印尼到全世界的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尤其是对于印度尼西亚的微小型企业而言,向其他《马德里议定书》成员提交商标更容易,更便宜。除此之外,《马德里议定书》有望增加在印尼的外国投资,由于它将增加尤其是东盟国家之间的贸易和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