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有什么特征?依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经商标局核准申请注册的商标为申请注册商标;注册商标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之规定,商标权利人依法享有国家法律赋予的垄断性的商标使用权。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商标权特征的相关内容,企业易注册商标网顾问下面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介绍。商标专用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特征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人对其申请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申请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申请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络,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
特征2、地域性,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注册商标国享受法律保护,非申请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中国申请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申请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特征3、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必须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申请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能够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申请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申请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申请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特征4、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据注册商标申请人提交的《注册商标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申请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注册商标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容许1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容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特征5、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他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尽管必须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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