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能够转让是毫无疑问的。
第十七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依法享有企业财产所有权,其相关权利能够依法转让或者继承。
第十八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十九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能够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能够委托或者聘请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事务管理。
投资者委托或者聘请别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应当与受托人或者受聘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受雇人应当履行诚实、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约定,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者对受托人或者受聘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十条投资者委托或者聘请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贿赂的;
2.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便利侵占企业财产的;
3.挪用企业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给别人使用的;
4.擅自以个人名义或者别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企业资金的;
5.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