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有什么商标名称是千万不能取的?注册商标是为了获取品牌名称商标的使用权,假如企业必须申请注册商标的话,选择正确的商标名称才是关键,因此下面就来讲讲注册商标名称选取的情况下,有什么商标名称是千万不能取的?
什么商标名称是千万不能取的
什么商标名称是千万不能取的:根据《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别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能够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第九条规定,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注册商标人有权标明“申请注册商标或者申请注册标记。此外《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可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申请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标明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以及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能够作为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选择名称的情况下必须根据以上的商标法规定和要求才能选择合适的商标名称,同时为了避免注册商标出现侵权和被驳回的情况,除了以上的要求之外,还必须注意较为知名的旅游地也不能够用于个人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主体应当能够代表整个地理标志产业的利益。如产业协会或类似的主体,而不应当由某1个自然人、企业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