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国民经济各主要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15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立案审查。
3、走私违法行为。
七、已认定为省市(部门)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
八、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万元、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150人、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条件
(一)在上海依法申请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五)区(县)属企业原则上须经区(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须由集团公司审核并推荐。
(六)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指申请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
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行为。
4.其他违法行为。
认定指标:
1.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
2.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占比不低于3%;
3.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
4.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
5.上1年度必须有专利申报。
主管部门:上海市经信委, 每一年上半年5月份申请。
认定成功之后可申请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补贴金额: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由专项资金对项目单位给予支持,支持标准不高于该项目新增总投资的30%,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各个区也会给予相应的奖励
浦东:微电子、软件、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国家级、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级企业研发机构,最高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对其他行业的研发机构,资助额度分别不超过120万元、100万元和80万元。若采用贷款贴息资助方式对区级企业研发机构进行资助,资助额度不超过以上额度的120%。
闵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中心: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占比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