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对于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有着许多要求,其中之一就是商标要具备显著性。而我们在注册商标时,怎么才能满足这一要求呢?小编认为有以下三点。
一、具备商标显著性,主要需做到以下三点:
1、商标标识要具有可识性。不能使相关公众将某一标识作为商标予以识别的标识不可能发挥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
例如:图形商标不能申请注册就是由于构图过于复杂,不易将其视为商标予以识别,即本身缺乏商标可识性。通俗而言,就是普通消费者看到这个图形不会将其作为商标标识予以识别,更无需说认为其是商标。
2、商标标识要具有独创性。必须强调的是这里“商标的独创性是指商标标识本身具有的显著性,有显著性的商标不一定具有独创性。
3、商标标识要和具体指定使用的商品及服务相结合。通常认为,当标识标明的含义与商品属性关联性最弱时,商标的显著性最强,反之则显著性最弱。
例如:文字“小米不结合商品考虑,作为注册商标是无法判定是否具有显著性的。但假如结合不同指定使用商品分析将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可能。如“小米指定使用在手机商品上显著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