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

  
很多企业对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希望大家能对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

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

ISO9001认证-CNAS证书和UKAS证书的异同点

要知道他们的区别,首先要知道什么叫认可机构。

认可机构是具有国家授权从事资格认可的权威机构。

认可机构是认可活动的执行主体,承担认可活动符合规定要求(包含法律法规、标准或规范以及相关方要求等)的责任。认可机构有责任确保其各项认可活动的公正性和能力符合规定要求,并对所发布认可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是被认可的合格评定活动的执行主体,承担合格评定活动符合认可要求的责任。获得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有责任确保其被认可的各项合格评定活动的公正性和能力符合认可要求。

02年8月2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揭牌;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负责对在中国境内所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公司进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对实验室、检查机构以及相关机构实施统一的国家认可;对全国的认证培训机构实施认可、对各类认证人员的培训课程进行批准、对各类认证人员进行考核和资格申请注册。

CNAS即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中文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下属主要的机构有CQC认证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东质检中诚、方圆认证、上海审核质量中心、华夏认证、北京新世纪等等,它们颁发的证书都带有CNAS。

UKAS为英国皇家认可委员会,它下属有BSI,Intertek,Moody,NQA等,这些认证公司颁发的证书都带有UKAS标志,它的标志如一顶皇冠。

英国认可委员会(UKAS)是英国政府承认的负责对某一组织的胜任能力进行评审和认可的国家专门机构ISO9000认证。

认可的范围包含测量、测试和检测机构以及质量体系ISO9000认证、产品和人员的认证公司,这种认可提供了国际互认。

UKAS已被英国政府授权使用带有皇家皇冠图样的认可标志,得到UKAS认可的机构有权使用此标志。UKAS所有审核员均为质量管理方面ISO9001认证有经验的专家,他们全部通过了其审核领域的正规培训课程,所有的实验室审核员均为经过考核的测量方面的专家。至2000年5月,UKAS已经认可了500家测量实验室,1500家测试实验室,80家认证公司和70家检测机构。

UKAS的认可依据该机构同英国商业与工业部签署的谅解备忘录进行运作,备忘录的内容包含其有权使用以皇家皇冠为标记的UKAS以及前身英国认证公司国家认可组织(NACCB)和英国国家测量认可服务机构(NAMAS)的认可标志。UKAS是有限责任公司,它由会员而不是股东组成,这些会员代表国家与地方政府、工业与商业生产者、消费者、用户和质量管理者。UKAS设有董事会,由执行委员和非执行委员两部分组成。

UKAS已签署了多项国际协议,以确保UKAS的认可结果得到国际上的承认,最终达到降低贸易壁垒的结果。UKAS是欧洲认可合作组织(EA),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国际认可论坛(IAF)的主席会员,它同EA签署了互认协议,并接受依据国际标准进行的常规同行评审以使该互认协议不断得到保持。

UKAS的前身是英国国家实验室认可机构(NAMAS)和认可机构(NACCB),分别从事各自的实验室和认证公司ISO9001认证的认可。NAMAS是由从事校准实验室认可的英国检定服务局(BCS)和从事测试实验室认可的国家测试实验室认可处(NATLAS)于1985年合并而成的。

BCS早在1966年就从事校准实验室认可,NATLAS于1981年开始测试实验室认可。1985年8月1日在英国政府协调下,NAMAS和NACCB合并,英贸工部批准正式成立UKAS。现有职员90名,其中负责实验室认可工作的80人,其余10人负责认证公司的认可工作。90人中有55人是技术人员。

UKAS属政府支持的私营机构,公司对外开展有偿服务,但不以盈利为目的,UKAS和政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因此UKAS是唯一代表英国开展合格评定的认可机构,代表英国参与国际多边和双边合作活动,UKAS有管理层成员11人,公司的决策机构是董事执行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下设政策咨询委员会和技术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共23人,全部来自UKAS以外的部门,UKAS全年维持经费900英镑,其中政府补贴性拨款63万,占7%,其余靠认证ISO认证、认可、人员培训收入。

UKAS主要业务是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公司认可,实验室认可,人员培训,环境认证和环境管理认证等。UKAS认可的实验室分三类,即校准实验室(从事量值传递与校准的)、测试实验室(开展非标准测试,评审细则为MIO)、检验实验室(按标准要求测试评审标准EM 45001)。英国是开展认证较早的国家之一,原国家计量局与UKAS的前身BCS、NATLAS和 NAMAS早有联络,并派入到NAMAS进修过.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后,我国认证部门多次组团考察过英国的认证制度,NACCB和现在的UKAS都多次接待过国家局的代表团。美国是ANAB,中国是CNAL,韩国是KAB,日本是JAB,荷兰是RVA,等等。

ANAB是美国认可委

认可机构原则上能够任意选择认可委。

假如工厂企业必须ISO9001认证证书,从性价比考虑,出口企业多选择带有UKAS标志的证书,内贸型企业多选择国内机构证书

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

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

认证公司公平竞争规范——管理体系认证价格暂行规定

(2009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优化认证市场竞争环境,有效遏制恶性低价竞争,引导认证公司会员自觉执行国家价格政策,以品牌、信誉、质量、服务为主要竞争手段,着力提高认证的有效性,促进认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中国认证认可协会章程》、《中国认证认可行业自律公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认证公司会员所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活动。

第三条 协会负责组织本规范的实施。认证公司会员应执行本规范,并在必须时配合协会开展相关工作。全体会员对本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原则和要求

第四条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家价格政策,按照申请认证组织的规模(员工人数)并考虑其他影响认证工作量的因素,在鼓励高品质优价的基础上,形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等管理体系认证最少限价(总价,不含交通费和食宿费)。

(一)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少限价:

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少限价为12000元;

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少限价为18000元;

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少限价为21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625人,初审最少限价为28000元;

员工人数在626-1175人,初审最少限价为32000元;

员工人数在1176-1550人,初审最少限价为36000元;

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少限价为40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1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最少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环境因素复杂程度的不同,按高复杂程度、中等复杂程度和低复杂程度(含有限复杂程度),分别设定最少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

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1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最少限价:

根据申请认证组织风险程度的不同,按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程度,分别设定最少限价:

员工人数在30人以下,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16000元、14000元、12000元;

员工人数在31-10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25000元、23000元、21000元;

员工人数在101-275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30000元、28000元、26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50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38000元、36000元、34000元;

员工人数在501-875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46000元、43000元、40000元;

员工人数在876-155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54000元、51000元、48000元;

员工人数在1551-2000人,初审最少限价分别为62000元、59000元、56000元;

员工人数在2001人以上时,每增加1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四)两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少限价为相应的两个单体系初审最少限价之和的75%;三体系结合审核初审的最少限价为相应的3个单体系初审最少限价之和的65%。

(五)再认证的最少限价为相应初审最少限价的2/3,监督审核的最少限价为相应初审最少限价的1/3。

(六)考虑管理体系覆盖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行业风险,其他管理体系标准认证的最少限价可在以上限价基础上增加收费。

第五条 认证公司应承诺在实施相关认证活动时,自觉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实际认证收费不低于相应的最少限价。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六条 认证公司应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认证价格执行情况上报协会。报送内容包含:季度发证总量、执行本规范最少限价的项目数量、未能执行本规范最少限价的项目数量,其中未执行的项目要列出获证组织名称、认证类别、获证组织规模、环境因素复杂程度及行业风险等级、认证收费及未能执行本规范最少限价的原因等。

第七条 认证公司一次性交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10万元。拒不交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会员资格。

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由协会设立专项账户进行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产生的利息返还认证公司。

第八条 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以组织同行评议等方式,对认证公司的认证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各认证公司应信守承诺,模范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及本规范的要求,积极向协会反映其他认证公司的价格违规行为。

第十条 协会应对被反映的涉嫌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证公司实际认证收费低于最少限价的,或尽管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不低于最少限价但在1个认证周期内以明显低价向同一顾客提供其他认证服务的,视为价格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鼓励社会各界对认证公司执行国家制定的认证收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四章 违反规范的调查与处理

第十二条 协会对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的认证公司价格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一)协会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公司1年内出现价格违规行为次数较少,涉及的组织规模较小,没有造成其他负面影响的,责令其立即纠正,并给予书面警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协会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给予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交纳违约金1-3万元。

1.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公司1年内出现价格违规行为次数较多,在行业内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的;

2.不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或调查工作的;

3.瞒报、拒报认证价格执行情况的。

(三)协会在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公司1年内频繁出现价格违规行为,并在行业内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的,经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责令其立即纠正价格违规行为,给予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交纳违约金5-10万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协会理事会通过,予以除名,将其违反公平竞争规范的事实给予公开通报,并处交纳违约金10万元。

1.监督检查或调查中发现认证公司在1年内频繁发生价格违规行为,严重违反本规范并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2.1年内累计2次不接受协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或调查工作的;

3.1年内累计2次瞒报、拒报认证价格执行情况的。

对拒绝交纳违约金的违规认证公司,则在其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并责令其补足公平竞争信誉保证金。

第十三条 协会对认证公司违反本规范规定的行为做出处理后,向国家认证认可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十四条 认证公司若对协会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于收到违规处理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诉。

协会应对申诉内容进行再次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告知申诉人。

必要时,协会可将违规处理决定提交常务理事会进行复议。常务理事会的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

认证公司若对协会常务理事会的复议决定有异议,可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反映。

第十五条 违约金原则上用于价格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包含对反映经查证属实的认证公司价格违规行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处违约金的,一次性奖励违约金的30%;未处违约金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

第十六条 协会对各认证公司执行本规范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活动,是协会的日常工作之一,所需经费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解决,不另向会员收取。

第十八条 协会必须对执行本规范的相关认证公司提交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协会有义务为举报人保守秘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范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协会会长签署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规范由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负责解释。

今日通过对《ISO9001认证-ISO9000认证费用-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费用》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