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信息更改
注册商标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在中国商标网或在商标局发出的申请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变更证明、注册商标证等各类通知书、证书、证明文件中发现商标信息与其所填写的申请文件或申请注册文件不符的,能够办理商标信息改错。
更改办理途径
(一)更改各类通知书及证书、证明文件的,注册商标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需将情况说明及待更改文件原件直接递交或邮寄至商标局商标信息档案管理处,也可委托别人办理。
(二)更改中国商标网上公布的《商标公告》或商标信息的,注册商标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查询”项目中的“错误信息反馈”栏目填写提交《有误商标数据更改单》。
更改办理步骤
收到商标信息改错申请后,经核实信息错误确因商标局录入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商标局及时更改错误信息并重新打印文件,寄发申请人。
常见问题
(一)如商标信息错误是因注册商标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失误造成的,注册商标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应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交更正申请。
(二)商标信息改错不需缴纳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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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变更,质权的延
怎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变更,质权的延期?
一、怎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变更质权人或出质人的名称(姓名)更改,以及质权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变更的,当事人能够凭下列文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书》;(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协议或相关证明文件;(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六)其他有关文件。出质人名称(姓名)发生变更的,还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商标局办理变更申请注册人名义申请。办理质权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二、怎样办理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的延期因被担保的主合同履行期限延长、主债权未能按期实现等原因必须延长质权登记期限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应当在质权登记期限到期前,持以下文件申请办理延期登记:(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书》;(二)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三)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延期协议;(四)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五)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六)其他有关文件。办理质权登记期限延期申请后,由商标局在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上加注发还,或者重新核发《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