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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办理商标的流程)

  
很多企业对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办理商标的流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办理商标的流程),希望大家能对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办理商标的流程)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办理商标的流程)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办理商标的流程)

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是怎样的?尽管包含新加坡等国家在内有许多的国家都在以某一些形式来承认未申请注册商标所有的权利,可是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会承认这种未申请注册商标的权利。并且向新加坡这类国家对于未进行注册商标的商标持有人的权利是相当有限的,假如没有齐全的商标证明手续的话,可能在新加坡未必能够享有任何有利的商标权利。小编认为假如汕尾的企业或者个人假如在新加坡开展业务,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还是最为可靠的也是最有利的。接下来下文当中,小编将为汕尾的盆有介绍新加坡注册商标申请流程的相关内容。

在汕尾申请新加坡注册商标的流程:

1、商标检索,在新加坡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前,对申请商标进行检索,以确保该商标能够与别人在新加坡申请注册或申请的商标相区分开来;

2、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所需文件,将其提交至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以办理相关的注册商标申请手续;

3、形式审查,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是会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以明确申请所提交的文件符合规范无任何缺失;

4、实质审查,若申请通过形式审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还会对该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明确申请所提交的商标符合基本申请注册要求无任何类似别人商标情况;

5、刊登商标公告,若申请通过审查,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将会在新加坡官方平台上进行公告,让公众对此进行异议评判;

6、核准申请注册,经过公告,商标无异议,或裁定商标异议不成立,那么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将核准商标的申请注册,并向申请人发放注册商标证书。新加坡申请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时间,权利人能够无限续展申请。

在汕尾申请新加坡商标的好处:

1、独家使用商标的权利;

2、禁止其别人复制它;

3、受益于商标的不断增长的市场价值;4、为中国商人的顾客提供质量保证;

5、通过标记识别进行品牌化;

6、第三方商业使用许可证资质,从而创造收入来源;

7、高达400%的退税新加坡生产力和创新信贷计划下的政府抵消了中国商人申请注册新加坡商标所产生的费用。

在商标案中,最高法院承认艺术品的多种来源

上周,在达斯塔诉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Dastarv。20thCEnturyFoxFilmCorp)案中,最高法院裁定,一旦作品的版权终止,该作品便进入公共领域,而商标法也不会禁止该作品的使用而不归功于原作者。决定是8-0。(斯蒂芬·布雷耶因自己的兄弟(也是联邦法官)已在下级法院审理此案而对自己撤诉。)在此过程中,法院意识到了所谓的创造之河:法院观察到的一件艺术品来自多种来源,例如“尼罗河以及所有支流”。达斯塔案中的事实和程序达斯塔案的事实很简单。1948年,福克斯以当时的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将军描述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同盟的书为基础,获得了制作电视连续剧《欧洲十字军》的版权。1977年,福克斯未能续订该系列的版权。(1976年取消了续展版权的义务,但仍适用于较早创作的作品。)因此,该系列作品进入了公共领域。后来,另一家公司Dastar购买了“欧洲十字军东征”的副本。其次,它复制了影片,对其进行了较小的修改,并以新名称“欧洲广告系列”将其重新包装。在1995-50日二战结束周年纪念-在1个新的头衔重新包装,Dastar发布下Dastar自己的名字“广告系列在欧洲”。它没有提到艾森豪威尔的书或福克斯的原始电视连续剧。并以25美元的价格购买了这套套装,大大削弱了福克斯,后者现在正在百思买和好市多等折扣商店通过NewLineHomeVideo销售“欧洲十字军东征”。由于无法提出版权主张,Fox起诉Dastar提出了其他主张,其中包含侵犯商标权。福克斯特别指出,根据《兰纳姆法》(兰哈姆法),出售没有归属的视频构成“反向假冒”,该法是保护商标的联邦法规。在商标法中,“被冒充”是指被告在其自己的产品上使用原告的商标。相反,当被告使用“错误的原产地名称”将原告的商标产品作为被告自己的商标而假冒时,就会发生“反向冒充”。在下级法院,福克斯赢得了高达150万美元的判决(是达斯塔在录像带中获利的两倍)。可是在最高法院面前,福克斯并没有那么狡猾。法院对比版权和商标保护最高法院的意见部分转向了“虚假的原产地名称”的含义。视频的“起源”是其制作人(在此为Dastar),还是其原始作者或创作者-在这里为Fox,尽管Fox本身是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法院裁定,就商标而言,“原产地”是指生产者,而非创造者。斯卡利亚法官在给法院的意见中强调了版权和商标之间的根本区别,如下所述。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和创造力的作者,但只能在有限的时间。版权到期后,Scalia解释说:“公众能够随意使用本发明或作品,而无需标明出处。”(加了强调。)相比之下,商标能够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避免混淆。(“无归属”一词特别重要。欧洲承认作者的归属权是“精神权利”。可是,在美国,普遍的观点是,一旦作者出售或授权其作品,她就没有固有权利。在达斯塔(Dastar)中,法院对《兰纳姆法》的主张采取了这种观点。福克斯的律师提出了一种“皮带和吊带”方法,认为他们的系列受版权法和商标法双重保护。可是法院拒绝了这种做法,认为这两项保护是针对不同的群体的-作者的版权和消费者的商标。消费者被误导了吗?法院说不。在以自己的名字发布“欧洲广告系列”视频时,Dastar确实指定了原产地,并正确地提供了自己的制片人名称。(毕竟,Dastar至少对原始版本进行了一些修改)。法院指出,假如达斯塔尔给消费者的印象是其视频与福克斯的视频截然不同,那么根据《兰纳姆法》,福克斯可能声称存在虚假陈述,但事实并非如此。消费者知道该视频的制作人是谁,并且没有被告知该视频与Fox视频有什么不同。斯卡利亚法官认为,这就是必要的一切。由于笔者的原创电视系列,福克斯心烦不被记-但它应该续签了其著作权,假如它想保留该作者的保护。假如是这样的话,斯卡利亚大法官指出,“它将很容易提出侵犯版权的主张。”商标法保护消费者,而不是作者。斯卡利亚大法官建议,而消费者可能不在乎福克斯是否值得信赖。他警告说:“《兰纳姆法案》的措词不应延伸到通常对消费者没有影响的事情上。”斯卡利亚法官指出,否则,结果将是“创造一种变种的版权法”和某种“永久专利和版权”,这将仅在有限的期限内违反版权条款对版权的保护。该Dastar决策的意义:众多创作者的观念Dastar的决定在几种不同的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法院认识到创造力往往并非来自单一来源。福克斯声称是达斯塔尔出售的录像带的真正“原产地”,但法院明确标明,并非如此简单:“在许多情况下,弄清谁属于“原产地”行列,是没有道理的。简单的任务。”确实,由于福克斯自己的“最多只能创作电视剧集而受到限制”,法院建议时代公司是“主要负责人,即使不是独家创作者。”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贡献者: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他写了这本书;美国陆军,海军和海岸警卫队提供了许多影片素材。法院指出:“假如有人声称自己是十字军东征电视连续剧和战役录像带中所用资料的原始创作者,那将是那些团体,而不是福克斯。”可是,它拒绝裁定最初的创作者实际上是谁,由于“[LanhamAct不认为必须对尼罗河以及所有支流的来源进行此搜索。”法院认可了多个发起人的想法,可能使“浪漫作家”的神话蒙上了阴影。神话在版权法学界很流行,认为有创意的作品通常是自发的,天才的结果。达斯达对公共领域的拥抱其次,Dastar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它强调公共领域对于创造力至关重要。公共领域首先容许Fox获得“十字军东征”的战争镜头。五十年后的1个历史性时刻,公有领域使Dastar能够以合理的价格与更广泛的观众分享此影片和其他影片。如上所述,过去,财产持有人不得不采取毫无疑问的措施来续订版权,而福克斯却没有这样做。可是现在,版权术语是自动的。版权不必须更新。能够预见的是,省略续订要求已损害了公共领域。因此,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拉里·莱西格(LarryLessig)和其别人已通过向国会提出请愿来恢复续签要求。根据请愿书,未更新版权的作品将在五十年后进入公共领域。他们这样做的希望是,像福克斯的系列作品一样,增加可能偶然落入公共领域的作品数量。只要有自动续约条款,Dastar之类的事实就很少了。可是,法院在达斯塔尔(Dastar)的观点仍然非常重要,由于它关于作者和公共领域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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