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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有待进1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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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有待进1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含什么

我国知识产权审判有待进1步加强和完善

当前的知识产权审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依法审理好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等技术性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科学合理地解释权利范围,正确运用侵权判定方法,严格掌握专利侵权案件认定等同特征的条件,合理适度保护创新成果;加大对经济增长有重大突破性带动作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的保护力度。二是要依法审理好涉及商标、地理标志等标识性知识产权案件和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严格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要特别注意把握好认定驰名商标的正确导向,严把法律适用关和事实关,依法慎重认定驰名商标,加强备案和监督指导工作。三是要依法审理好涉及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等表达性知识产权案件,推动版权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两个互联网版权国际条约已于6月9日起对我国正式生效,要依法审理好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和相关新技术、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促进信息和知识的广泛传播与有序利用。四是要依法审理好涉外和涉“三资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按照履行承诺、适应国情、平等保护的要求,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坚决抵制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防止造成事实上的超国民待遇。五是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贯彻全面赔偿原则,严格适用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规则,尽量避免简单地适用法定赔偿方法,努力降低维权成本;依法积极正确适用临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避免权利人损失的扩大;注意依法运用民事制裁惩处侵权人,使故意侵权者受到足够严厉的制裁。六是要充分发挥现有法律法规的作用,规制滥用知识产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通过审理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等的技术性反垄断案件,坚决制止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行为,依法认定技术合同无效事由;依法审查和支持当事人的在先权、先用权、公知技术、禁止反悔、合理使用、正当使用等抗辩事由;防止权利人滥用侵权警告和滥用诉权,完善确认不侵权诉讼和滥诉反赔制度。此外,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和抓紧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改革的调研工作。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审判规律和人才培养特点,在审判组织配置、人员调配、工作部署和业绩考核时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拓宽培训渠道,丰富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提高综合素质;积极探索和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要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大框架下,从改革的角度反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在执法力量资源集中、程序减繁、职能统一和执法公正权威上下工夫。总之,站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希望同在,中国知识产权法官将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践行“司法为民”思想,抓住机遇,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努力把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事业再推上1个新台阶。

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含什么

从知识产权的有关法律、法规中了解到,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有以下几个方面,1、专利权。2、商业秘密权。3、著作权和邻接权。4、植物新品种权。5、商号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商标权。>

一、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对象包含什么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和邻接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以及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注册商标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

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国际经济秩序的战略制高点,并成为各国激烈竞争的焦点之一。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一是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挑战,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在不断扩大。如在专利领域中,美国已对含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载体、基因工程、网络上的经营模式等发明给予了专利保护。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创新空间受到了极大的扼制。怎样科学合理地明确专利保护的范围,已成为1个紧迫而重大的研究课题。世界银行在1998年年底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日益强化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立法,面临着扩大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差距的危险。”

二是某些发达国家近些年极力推行专利审查的国际化,提出打破专利审查的地域限制,建立“世界专利”,即少数几个国家负责专利审查,并授予专利权,其它国家承认其审查结果。所谓“世界专利”,实质上是世界各国的专利审查工作,由美、日、欧等少数几个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局来进行。

三是知识产权已纳入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知识产权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并重,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并且将货物贸易的规则、争端解决机制引入知识产权领域。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定,世贸组织任何成员将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遭到贸易方面的交叉报复。知识产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前沿阵地,随着关税的逐步减让直至取消,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性将更加突出。

四是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纷纷调整和制定其面向新世纪的知识产权战略,并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

在《刑法》中还没有规定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犯罪以前,对于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相对是比较低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就造成了大量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出现,严重损害了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国在逐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同时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违法成本上面有了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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