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

  
很多企业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希望大家能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

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进1步完善

随着我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已经达到了TRI协议的要求。为了配合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施行进1步完善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改。日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第6号令公布了修改后的《集体商标、证明注册商标和管理办法》。这次修改主要是进1步完善了有关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和管理的内容:(1)对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附送有关文件作出规定原《办法》规定申请证明注册商标的,应当提供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的证明文件。但在实践中,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许多企业都不再具有上级主管部门无法提供证明文件,从而不利于申请证明注册商标。原《办法》要求证明注册商标人自己必须具备检测能力也是不必要的。新《办法》第五条规定:“申请证明注册商标的,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该证明商标所证明的特定商品品质的能力。”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地理标志既能够作为证明注册商标,也能够作为集体注册商标。因此,对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注册商标的,同样要求申请人在附送的文件中说明前述内容,新《办法》第4条第1款对此作了规定。鉴于地理标志具有不同于一般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特殊性,新《办法》第六条第一款仍然规定申请人还应当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这样规定,有利于我国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申请的规范和统一,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除此之外,根据TRS协议的规定,1个地理标志假如在其原属国没有得到保护或者不再得到保护,其他成员没有义务对该地理标志提供保护。因此,新《办法》第6条第2款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避免我国承担国际条约规定之外的义务。(2)对地理标志申请书件应说明的内容作出规定根据《商标法》第16条关于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需具有某种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并且这种特定的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不具备这些条件的标志不能作为地理标志申请注册。因此,新《办法》第7条规定:“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一)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二)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三)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这些内容将作为地理标志申请中必须审查的重点内容。(3)进1步明确地理标志的构成要素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必须是由文字、图形等要素构成的可视性标志。根据地理标志的定义,1个地理标志应既能够是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名称,也能够是其他可视性标志。参考有关国家的立法,新《办法》第八条规定:“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能够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能够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前款所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一致。”(4)进1步明确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的保护TRIPS协议要求对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提供额外保护。主要是要求在有关标志与地理标志即使在不构成误导的情况下,也应对该地理标志予以保护。《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已经对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提供了充分的保护。为了进1步明确对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的额外保护,新规定第九条规定:“多个葡萄酒地理标志构成同音字或者同形字的,在这些地理标志能够彼此区分且不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每个地理标志都能够作为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第12条规定:“使用别人作为集体商标证明注册商标的葡萄酒、烈性酒地理标志标示并非来源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葡萄酒、烈性酒,即使同时标出了商品的真正来源地,或者使用的是翻译文字,或者伴有诸如某某“种”、某某“型”、某某“式”、某某“类”等表述的,适用商标法第16条的规定。”(5)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的转让作出修改原《办法》规定证明商标能够转让,集体商标不能转让。但以地理标志作集体商标时,其功能与证明商标相近,若容许证明商标转让而禁止集体商标转让似乎不协调,并且目前多数国家已不再禁止集体商标转让(即使该商标属于地理标志),因此新《办法》对集体商标的转让不再禁止。考虑到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权利主体的特殊性,其权利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新《办法》第16条第1款对此作了规定。同样,由于经济体制改革中机构经常发生变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发生移转是不可避免的,权利继受人也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新《办法》第16条第2款对此作了规定。(6)关于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鉴于新《办法》是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配套法规,有关地理标志的保护问题,在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注册商标后,应能够直接依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有关保护商标专用权的规定予以保护,因此新《办法》对地理标志的保问题没有再做规定。总之,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在法律、法规和规章3个层面对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和保护作出了比较完善的规定,适应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要求和我国经济发展的必须,必将对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和特色农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我国地理标志的保护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我国《商标法》第16条规定:“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可是,已经善意取得申请注册的继续有效。”一、地理标志的概念以及来源地理标志也属知识产权,它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根据商标法,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或者集体商标予以申请注册,申请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是通过商标法律来保护地理标志的。1985年我国加入《巴黎公约》,承担保护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的义务,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于1987年发文保护“丹麦牛油曲奇”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国家工商局于1989年发文保护“Champagne”(“香槟”)原产地名称(地理标志)。1989年我国加入《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国家工商局商标局作为原属局,开始受理来自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转来的马德里国际申请注册的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1994年我国开始以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的方式来保护地理标志。2001年修改的《商标法》和2002年制定的《商标法实施条例》对地理标志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我国《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的法律制度,使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达到了与有关国际规则相适应的水平。二、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的基本现状2004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和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注册商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农业主管部门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积极做好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工作。近些年,不少地方出现了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保护地理标志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的典型事例。截至2006年5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共受理地理标志申请600多件,其中外国地理标志申请32件(美国8件、意大利8件、泰国5件、蒙古4件、牙买加2件、德国2件、墨西哥2件、英国1件);已经申请注册地理标志171件、初步审定地理标志25件,其中已核准申请注册和初步审定外国地理标志17件(美国3件、牙买加2件、泰国5件、意大利4件、德国1件、墨西哥2件)。已申请注册地理标志保护的商品除香梨、芦柑、密桔、柚、橙、茶叶、大米、活鸡、黄酒、葡萄酒等农副产品外,还包含瓷器、煤、石雕等手工艺品和矿产品。目前,我国已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有地理标志。如:申请注册号为892019的香梨,就被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香梨协会获得,主要包含“新疆巴音郭楞南部和阿克苏东南部,具体范围在孔雀河流域和塔里木河流域,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北边缘,冷热空气剧烈冲击地带的:库尔勒、尉犁、轮台、库车、新和、沙雅、阿克苏、阿瓦提和分布在这些地区里的国营园(团)场”地域范围内生产的香梨,图标如图43所示。再如,申请注册号为3631861的鲜梨,就被北京市门头沟区科技开发实验基地获得,主要包含“北京门头沟区军庄镇、妙峰山镇、王平镇”地域范围内生产的鲜梨,图标如图44所示。今后,我国商标管理部门将进1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申请申请注册。同时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地理标志申请注册申请的审查,加大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地理标志申请注册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