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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权利,未申请注册商标的介绍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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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申请注册商标的法律权利,未申请注册商标的介绍及管理

未申请注册商标法律权利

应该承认,在商品经济社会中,注册商标中的自愿申请注册原则的实施是与市场机制的运行相吻合的。容许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存在,也是我国走过弯路后而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一条必由之路,它既能使企业在市场中更好地发挥自主权,又便于国家对商标的使用实行有效的管理。这些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尤其是一些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及乡镇企业等多是生产紧俏小商品,由于其生产尚不稳定,产品不定型,往往临时使用1个商标,而不愿支出精力时间去申请注册商标。除此之外,随着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扩大,它们在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也会针对生产的不同产品采用申请注册商标与未申请注册商标并举的商标策略。这样,未申请注册商标的灵活便利,适应市场的优势,反而会使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存在与日俱增。同时,也可使申请注册商标的申请人在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手续的同时就能使用自己的商标,可谓两全其美。否则,企业或者提前申请注册商标或者拖后销售产品,这对企业商标战略的运用实施是不利的。由此观之,采用自愿申请注册原则,容许未申请注册商标存在的做法是一项相当科学的战略制度。正因如此,1985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部及农牧渔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几点意见的通知》中指出:“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不少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注重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也对部分生产尚不稳定、产品尚未定型的商品或者地产地销的小商品,使用了未申请注册商标。这种做法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自愿原则,有利于搞活经济。”再如,《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别人未在中国申请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申请注册并禁止使用。”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别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别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可见,未申请注册商标尽管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但其合法地位还是得到了充分的毫无疑问。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人基于对该商标衍生的智慧劳动所带来的利益,也应该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假如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条件,仍然受商标法的保护。未申请注册商标虽不能像申请注册商标一样享有诸多积极权利,如独占权排他权,但可拥有法律赋予的许多消极权利,如请求撤销权、禁止使用权等。

未申请注册商标的介绍及管理

未申请注册商标与申请注册商标的区别未申请注册商标与申请注册商标主要有以下区别:(1)由于申请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得到法律保护,商标所有人能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长期稳定地使用自己的申请注册商标,有利于树立商标信誉。假如发现对自己的申请注册商标有侵权行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要求制止和臍偿损尖。而未申请注册商标则没有专用权,不受法律保护,因此随时都可能与别人的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而被作为侵权行为进行处理。(2)由于申请注册商标能够加注“申请注册商标”的字样或其他申请注册标记,这就給广大消费者在心理上带来一种稳定和可靠的感觉,从而增加群众对商品的信任,有利于扩大商品销售。而未申请注册商标由于不能加注“申请注册商标”的字样或其他申请注册标记,因此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人就得不到上述的好处。(3)由于申请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在其申请注册范围内,不能出现第2个与其相同或近似的合法商标,因而对其进行的广告宣传,会提高自己的商标信誉,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而未申请注册商标则很可能与别人在同一种商品上或者类似商品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因此所进行的广告宣传很可能达不到上述效果,甚至还会对自已不利。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的范围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商标自愿的原则,容许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存在与使用,这是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必须,适合多层次生产力发展水平要求的我国存在着相当数量的小型企业和个体玉商户,它们“殷都有生产规模小、销售范围窄、生产不稳定等特点,采取未申请注册商标策略是与它们的生产条件、能力、环境相适应的。根据我国商标法规的规定,除药品、卷烟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外,其他商品都容许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一般而言,对部分生产尚不稳定、产品尚未定型的商品或者当地产当地销的小商品能够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依法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准许企业生产、销售或出口,有时也同样能够参加高品质产品的评比活动。未申请注册商标存在的弊端(1)我国是通过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明确商标专用权的,而未申请注册商标不享有专用权,始终处于一种不稳定状态,随时都可能因与别人的申请注册商标发生相同或近似而遭到禁用。(2)不能激发消费者的信任心理。消费者一般认为,标有申请注册商标标记的商品才比较可靠,值得信任,从而使企业能够扩大商品的销路。而未申请注册商标则不能激发消费者的这种信任心理,因而也不能发挥商标促进销售、占领市场的作用。(3)不利于企业进行有效竞争。商标本身具有广告宣传作用,同时大多数企业也注意运用宣传手段扩大本企业商标的影响。在这方面,未申请注册商标则处于一种盲目被动的状态。因此,国家应当鼓励、引导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增加申请注册商标的数量与占比。对于生产稳定、产品定型、销售范围较大的企业而言,应尽量使用申请注册商标,以保证企业稳步、健康地发展。未申请注册商标管理是商标管理的重要方面容许商标不申请注册自由使用,不等于说对这种商标不加管理。由于商标是商品的标志,假如不加管理或管理不善,就违背了制定、实施商标法规的目的,出现乱用、滥用商标的现象,这必然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利,给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加强对未申请注册商标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加强商标法制的宣传教育,使未申请注册商标使用者知法、懂法、守法,增加其遵守国家有关商标管理政策法规的自觉性。(2)督促指导国家规定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及时申请注册商标。(3)加强对未申请注册商标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主要是:防止其假冒申请注册商标;防止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8条规定的商标禁用条款;防止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品高惯当求。对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使用未申请注册商标,该怎样处理所谓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实质上就是强制申请注册的商品。为了对少数与国计民生关系极为密切的商品加强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注册商标,未经核准申请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我国目前规定必须申请注册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和卷烟两类。假如企业生产药品、卷烟两类商品,不使用商标或者使用商标而不申请申请注册,则违反了上述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3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33条的规定进行查处,能够禁止该生产者的商品在市场销售,停止广告宣传、封存或者收缴其未申请注册商标标识,并可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1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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