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申请为何要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
商标注册申请为何要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
问:商标注册申请为何要按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写?答:我国使用的是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和服务分类形式,商品34类,服务11类,共45类。 注册商标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服务分 类,在不同类别上分别提出申请注册申请。这样,既能够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不正当扩大,又有利于商标审查人员的核准,同时对商标专用权也进行了有效的保护。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的更正
修改后的《商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申请人或者申请注册人发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能够申请更正。商标局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并通知当事人。”“前款所称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该条是新增加的规定。这样规范很有必要。在本次《商标法》修改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人发现其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有比较明显的又是非实质性的文字或者打印等方面的错误,应当容许其申请作出更正。立法机关采纳了这个意见,作出了该条规定。必须强调以下几点:一是对于发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才能够申请更正。这类错误应当明显是由于当事人的疏漏或者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且更正错误不涉及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是更正的主体是商标局,且其更正是在职权范围内进行,超越职权范围进行更正是违法行为。三是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文件或者申请注册文件的明显错误应注册商标申请人或者申请注册人的申请在职权范围内作出更正后,要履行通知当事人的义务,这属于法律的强制规定,商标局必须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