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很多企业对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希望大家能对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注册商标要注意什么)

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审查和受理

通过马德里协定进行商标的国际申请注册,有一些基本的条件、程序和填写要求,也是必须了解的。申请资格条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以前,其商标必须在原属国取得基础国家申请注册,若没有取得基础国家申请注册,就不能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并且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不得超过原属国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申请程序是指从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原属国主管机关送达国际局的过程。整个过程分为两个环节:一是从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至原属国主管机关;二是从原属国主管机关至国际局。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书的填写必须注意以下有关事项:1.申请人的名称,应写明中文全称及拼音(或外文译名);2.申请人详细地址,包含通信地址、门牌号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3.有委托代理人的,要写明代理人的中文名称及拼音(或直接标明译名)和详细地址;4.要详细写明在基础国家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申请号,注册商标日期、申请注册号;5.申请人在申请书中指定有国别的,即视为其声明在某国有使用该商标意图;6.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必须同国内注册商标人名称一致。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商标设计本身方面的要求。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的审查也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原属国主管机关的审查;二是国际局对申请所作的形式审查。原属国主管机关的审查主要包含:基础国家申请注册人与商标国际申请注册人是否一致;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所列商品是否为基础国家申请注册中所包含;申请人所在国是否确为原属国;申请人是否有权利申请;申请表格填写是否正确;是否附送了有关资料;是否缴纳了各项有关费用。国际局所作的审查也主要是偏重于这些方面的形式审查。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直接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受理。国际局收到了符合有关规定的申请后,即进行编号,并在国际申请注册簿上申请注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后,由国际局进行公告,并通过商标所有人原属国或其代理人转发申请注册证。国际局收到符合规定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日期即为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日期。

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条件和程序

在《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或者在《马德里议定书》已经提出申请注册申请的商标能够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程序较为简便地进行国际申请注册。(一)马德里注册商标申请的条件马德里注册商标申请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包含: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以马德里体系某成员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应当在该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所,或者在该国有住所,或者拥有该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某马德里成员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能够通过该国商标局提出国际申请注册申请。2.原属国注册商标程序的启动。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马德里体系某成员国启动了一定的注册商标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原属国已经申请注册的商标;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申请国际申请注册的商标能够是已在原属国提出申请注册申请的商标,也能够是已经申请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申请的商标。3.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本身的条件。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应与原属国基础申请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包含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原属国申请人或申请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原属国申请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原属国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原属国申请或申请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二)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具体程序在原属国申请注册或者申请申请注册商标之后,要通过国际申请注册而在其他国家取得商标权还必须经过一系列程序:1.提交申请。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能够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也能够直接到商标局办理。在中国,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申请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变更、代理人名称或地址变更、续展、指定代理人等有关事宜的,申请人能够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或者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也能够委托代理人办理或者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办理。申请办理与协定成员国有关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后期指定、转让、删减、放弃、注销事宜的,必须通过商标局办理。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时,申请人除提交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书之外,还应当提供以下附件:(1)国内注册商标证复印件1份,或者商标局出具的注册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1份;(2)要求优先权的,该优先权证明1份;(3)申请人资格证明1份,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居住证明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4)委托代理的,代理人委托书1份;(5)商标图样2份,其尺寸不大于80mm×80mm,不小于20mm×20mm。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的,商标局不予受理,申请日不予保留。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基本符合规定,但必须补正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通过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及办理其他有关申请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商标局缴费通知单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费用。期满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受理其申请,书面通知申请人。2.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的审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收到符合《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以及议定书共同实施细则》的国际申请注册申请后,即在国际申请注册簿上进行登记申请注册,并给注册商标申请人颁发《国际申请注册证》并通知各被指定缔约方商标主管机关。《国际申请注册证》由国际局直接寄送给商标局国际申请注册处,再由商标局国际处转寄给申请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国际申请注册证》的内容包含该马德里申请的所有信息,如国际申请注册日、国际申请注册到期日期、申请注册人信息、商标、指定商品/服务以及依据协定或议定书所指定的缔约方等。《国际申请注册证》仅仅标明该马德里申请已在国际申请注册簿上登记,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缔约方已申请注册成功。各指定缔约方的商标主管机关在收到国际局通知之后,将会依据本国商标法律规定进行审查,核准申请注册或驳回申请都会在驳回期限内向国际局发相应通知,由国际局登记后转发申请人。3.指定国的审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申请注册,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申请时指定的各保护国家能够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决定是否予以保护,并需向国际局声明该驳回。《马德里协定》规定,声明驳回的时限最多为1年,也就是说,假如指定保护申请在1年时限内未遭到驳回,则该申请自动得到保护。而按照《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成员国可根据必须,将有权驳回的时限延长至18个月。因此,从国际申请注册日起算,假如12个月内没有收到马德里协定国或者18个月内没有收到马德里议定书国发来的拒绝给予商标保护的驳回通知书,即标明该商标已在该协定国或议定国自动得到了保护。4.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有效期和效力。在商标权的存续时间上,根据《马德里协定》第6条的规定,通过《马德里协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20年。受到《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保护的国际申请注册商标,自国际申请注册之日起5年内,假如该商标在其原属国国内被全部或部分撤销,则该国际申请注册同时被撤销。而在自国际申请注册之日起满5年,则该申请注册就与其在原属国的申请注册没有关系,取得独立的效力。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