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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弱化,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

  
很多企业对商标的弱化,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标的弱化,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希望大家能对商标的弱化,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商标的弱化,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商标的弱化,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

商标的弱化

商标的弱化,即把商标用在无竞争关系的商品上,弱化了商标与商品的特定联络。这种弱化既可能是别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而擅自将申请注册商标使用在其他不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而引起,也可能是商标权人在商标扩展或许可使用方面管理不当所造成。如看到“美宝莲”就会想到彩妆用品,看到“奥迪”就会联想到汽车,商标与其所标示的商品之间的联络是明确并且唯一的。假如在市场上不断出现“美宝莲”服装,“美宝莲”糖果,“奥迪”电脑,“奥迪”地板,那么当再提起“美宝莲”与“奥迪”的情况下,人们想到的就不再仅仅是彩妆用品和汽车,还会想到服装,糖果,电脑,地板,甚至更多。这样,原有驰名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的识别力就会减弱,该商标与其标示的商品之间明确而唯一的联络就会被破坏。

商标的三种使用许可

记者报道,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申请注册商标仅许可1个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

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申请注册商标仅许可1个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人依约定能够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别人使用该商标!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注册商标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申请注册商标和许可别人使用其申请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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