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商标代理
所谓“商标国际申请注册”,根据《马德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实施办法》(国务院2003年6月1日以下简称《办法》)的解释,是指根据《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及《商标国际申请注册马德里协定及该协定有关议定书的共同实施细则》规定办理的商标国际申请注册。
《办法》规定,以中国为原属国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的申请人,应当在中国设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或者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拥有中国国籍;其商标已经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获得申请注册,或者已经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的,能够根据马德里协定或马德里议定书申请该商标的国际申请注册。《办法》还规定,通过商标局申请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及办理其他有关事宜的,能够使用国际局提供的英文或者法文书式填写,也能够使用商标局制定的中文书式填写,但需向商标局缴纳翻译费。
因此,利用商标国际申请注册办理国外注册商标事宜,只要向商标局提出1个国际申请,在申请中标明请求给予保护的国家,即能够达到逐一申请的效果。假如你们希望给予商标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缔约国,建议采用该方式进行申请。
5月18日,企业易15周年生日,也是创造行业奇迹的一天,企业易在这天创造了单日注册商标在线订单3279单行业奇迹,单日注册商标6300+件的骄人成绩,这个数字,足以打破知识产权界的吉尼斯纪录,这个数字,与全国日均注册商标申请量几乎持平,这天,企业易的全体员工加班到凌晨,顾客的信任,让企业易成为知识产权行业的互联网化转型先锋!更多申请注册商标问题尽在细软注册商标网,细软注册商标网是企业易知识产权旗下网站,专业办理注册商标、商标查询以及商标疑问的处理与解决。细软注册商标网官方网站http://www.qyyi.cn企业易24小时咨询热线02180344956
境外注册商标资助申请一般需要提交资料
境外注册商标资助申请必须资料
(一)在我市申请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他组织;
(二)具有深圳户籍并在我市工作、学习的个人;
(三)在我市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四)在我市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学生;
(五)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深圳籍学生;
对于共同申请的商标,共有商标中的第一申请人须符合前款规定。
境外注册商标申请资助,应在取得境外注册商标证明文书后1年内提出,以注册商标证明文书记载的申请注册时间或者境外注册商标证明文书的签发时间为准。
境外注册商标资助仅对境外注册商标申请进行资助,对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不给予资助。
申请境外注册商标资助资料汇总:
(一)资助申请表一份,在线咨询客服;
(二)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等主体证明资料复印件(验原件);
(三)境外注册商标证明文书复印件(验原件);
(四)境外注册商标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境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和发票;没有委托国内代理机构的,应提供对境外代理机构的付款凭证或者申请注册地申请注册核准机构的官费付款凭证;
(五)境外注册商标证明文书的中文译件;
(六)商标权权属保证书。
境外商标资助补贴详情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申请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1个国家或地区资助2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
2.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申请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0元;
3.在单一国家取得申请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4.在台湾、澳门取得申请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
5.在香港取得申请注册的,每件资助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