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欧盟注册商标的好处
申请欧盟注册商标的好处?欧盟注册商标的优势保护范围广欧盟消费者基础达5亿人,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通过“一站式”申请注册程序,便能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全面保护。费用低只须申请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8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降低。使用便受保护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被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加盟国中的1个国家使用,也不会由于没有在其他国家使用使而有被撤销的危险。享有优先权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欧盟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已经在1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申请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那么,申请欧盟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呢?
1、获得更广范围的保护,可是使用仅限1个国家或地区,而欧盟不太一样,只要在欧盟申请注册,那么将得到28个成员的认可,因此只要你在其中1个国家成功申请注册,那么你就具有禁止第三人使用的权利。
2、费用低。只需提交一份申请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28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3、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注册商标可获得欧盟28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国家的到执行。
4、共同体商标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将视为在所有成员国的使用,即使商标只在加盟国中的1个国家使用,也不会由于没有在其它国家使用该商标而遇到被撤销的危险欧盟商标。
5、欧盟商标是1个单一的财产,它只能作为整个欧盟(而不是单独成员国)的财产被转让。可是,一些有地域限制或其它限制的商标许可,甚至只限定于某一特定成员国的许可,是能够的。
6、 共同体申请注册是双重保护原则,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不取代国家申请注册商标,国家申请注册商标与国际申请注册商标一样继续存在。
(1)假如1个申请人向共同体申请申请注册商标被驳回,申请人能够在3个月内将共同体商标转换为在1个或几个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其原申请日及优先日同样享受。
(2)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注册申请在共同体内部公告期间,共同体国家的在先权利人能够提出异议,假如国家在先的权利人在知道的情况下容忍在后的共同体申请注册商标连续使用5年,则就丧失了提出无效或反对使用的权利,两个商标共存,在同一地域内将会有两个不同的商标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