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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

  
很多企业对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希望大家能对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

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

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说明

受理申请

企业所在地分支局对企业提交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书》及申请资料和现场的符合性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申请予以受理。

上报

卫生申请注册申请准予受理的企业名单,由企业所在地分支局填写《卫生申请注册/登记申请准予受理企业表》(附件8),并在准予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广东局认证监管部门。

调派评审组

卫生申请注册。广东局认证监管部门在收到分支局上报《卫生申请注册/登记申请准予受理企业表》后10个工作日内选择评审组长和评审组成员;

卫生登记。企业所在地分支局在申请准予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选择评审组长和评审组成员,明确评审时间;

评审

评审组长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审核。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长在完成文件审核工作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企业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经文件审核符合要求的,由评审组长负责制定评审计划,与企业商定评审的具体时间,并按商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组长在现场评审(包含跟踪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及相关评审资料报送广东局认证处;

经评审合格或不合格的申请卫生登记企业,分支局应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申请资料和评审资料报送广东局认证监管部门。

评审资料初审

广东局认证监管部门在收到全部评审资料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和评审资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审情况,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书》上作出初审意见。

审批

报分管处长审核,处长作出审批结论。

制证

审核合格准予许可的,广东局认证处在准予许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制发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证书,送达企业所在地分支局;对于审批不合格的,向企业签发不合格通知书,并退回企业申报资料。

颁发证书企业所在地分支局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颁发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证书。

今日通过对《出口卫生申请注册登记行政许可流程》的学习,相信你对认证有更好的认识。假如要办理相关认证,请联络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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