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能够同时申请吗
公共租房是国家为低收入群体提供的一项优惠政策,属于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一种,随着三月的来临,各项补贴也开始申请,那么对于一些盆有的疑问: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能够同时申请吗?小编将在下文为你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能够同时申请吗?
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只能选择申请一种保障方式。仅有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在轮候期间才可申领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至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入住手续之日止。其他保障对象在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期间不享受租赁补贴。
家庭成员怎样认定?
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满18周岁的子女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已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能够自愿选择是否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已满22周岁的未婚子女能够自愿选择作为申请人或申请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家庭成员关系主要包含:夫妻;夫妻与未婚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孙子女、外孙子女;子女与丧偶或离异的父(母);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婚弟、妹等。
曾转让过房产的,能够申领租赁补贴吗?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等)的,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统一进行住房审核。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3年内转让房产的(不含转让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情况),应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医生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经所属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所转让房产面积不计入自有住房面积。因“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原因入户成都市且不满3年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家庭成员,须提供户籍迁出地的个人房屋信息证明,其原户籍地的住房情况纳入自有住房审核。
租赁补贴怎样发放?
租赁补贴协议期限为1年。房产租赁剩余期限不足1年的,协议期限同房产租赁剩余期限。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补贴标准的,按房屋月租金标准发放。租赁补贴从取得保障资格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自补贴协议复核通过后次月起开始发放,由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银行直接划入个人资金账户,每3个月发放一次。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是否能够同时申请的解答,如上文所说,这两种补贴只能申请其中一种,租赁补贴发放方式为3个月发放一次,假如房屋月租金低于月补贴标准,则按房屋月租金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