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任何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商标异议抗辩流程:1。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2。商标局正式受理申请,并发出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大概一个月的工作时间)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登记申请作出裁定,并发布《商标异议裁定》(约18个月)注:涉及的文件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反对的证据。
第三十条任何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商标异议抗辩流程:1。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异议答辩申请材料(1-5个工作日)2。商标局正式受理申请,并发出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大概一个月的工作时间)3。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异议登记申请作出裁定,并发布《商标异议裁定》(约18个月)注:涉及的文件1。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3。反对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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