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程序如下:
一、注册准备
1.注册方法的选择:
一种是去国家商标局进行商标注册。还有一种方式是委托有经验的商标代理机构为你提供商标代理服务。对方会收取相应的代理费。
2.商标在先注册权查询(非必要程序):
商标查询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的商标是否与申请注册前有权重新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查询。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要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这项工作可以大大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确定性。
3.商标申请材料的准备:
1.以自然人名义申请的,需要出示身份证并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以企业为申请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发证机关签署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公司公章和个人签名的完整商标注册申请书。
2.商标的10个相关名称和商标图案(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需提交10个着色图案和1张黑白墨稿)。提供的商标图案必须清晰易贴,用光亮耐用的纸或照片代替,长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案方向不清楚的,上下用箭头标注。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时,图案可以和实际使用的一样大。
3.准备相应的注册费:商标注册费:纸质商标注册申请由目前的1000元降低到800元(限于此类10种商品。如果商品超过10种,每种商品收费80元。不缴纳费用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的具体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和其他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文件,商标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根据《营业执照》填写。《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载明企业所在地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根据《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以标准化名称填写,申请表中只能填写一类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有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
4.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在姓名后填写申请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申请人的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邮寄地址。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色组商标、商标的,申请人应当在商标类别栏中“一般”前的方框内打“√”。
第三,申请注册
1.只有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或组织才能在中国申请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外国人或者与中国签订协议、加入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对等原则办理的国家的外国企业。符合上述条件,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自愿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2.按商品和服务分类申请。
我国商标法实行商品国际分类,将一万多种商品和服务分为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申请商标注册时,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的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应当按照商品分类申请不同类别的注册。这可以避免商标权适用范围的不当扩大,也有利于审查员的认可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
3.商标申请日期的确定:
确定申请日期非常重要。由于我国商标注册采取先申请的原则,一旦发生商标争议,申请日就成为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最小日期单位为‘日’)
4.商标申请:
准备申请表→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表→在编码窗口输入收据条码→在支付窗口支付申请费。
所需材料:
1.以企业名称申请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2.以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提供商标文字或图案。如果需要保护色彩,还需要提供色彩图案;
4.提供拟注册的商品/服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参照《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第九版和商标局根据上述国际分类表修改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分区表》;
5.提供加盖公章或签名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网站下载;特别是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