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是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形式上,外资企业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具备法人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已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其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不形成法人组织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取合伙或者个人独资的形式。在这种情况下,合伙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外国法人或自然人在中国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其法律依据类似适用《民法通则》关于个人合伙和企业合资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外国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中外合作企业
中外合作企业是指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与中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承包企业。
二.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共同投资、经营、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投资者按注册资本投资(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分担亏损。
第三,外商独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也称为外商独资企业。企业赚取的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四、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是指总资本由等额股份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负责。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以上。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招募的方式设立。
动词 (verb的缩写)外商投资公司
外商投资公司是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直接投资公司。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以上是外资公司注册的企业类型,苏州不同类型的外资企业注册标准不同。如果您需要工商注册代理,可以联系我们快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