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需要什么手续
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登录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声明或省级食品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填写“食品营业执照注销申请表”,并附上相关申请材料;
2、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当地政府服务中心的药品监管局。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将接受申请;
3、申请材料有误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格式的,应当当场更正所有内容。
我们需要注意的步骤有哪些?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申请人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综上所述,建议按照上述流程操作,提前准备好材料给相关部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这样也更利于我们快速的能够使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手续。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三)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怎么注销
【法律分析】:注销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登录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第二步:申请人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四步:申请人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
1.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的;
2.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依法终止的;
3.食品经营许可依法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因不可抗力导致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流程
【法律分析】:一、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流程:
1、申请人携带打印或填写好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向县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不符合的,向申请人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再行受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2、服务窗口查验申报材料。材料符合的,及时受理,向申请人制发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审查人员。
3、在宜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注销事项。服务窗口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
4、发证并告知申请人及其有关权利、投诉渠道。
5、服务窗口制作决定文件,符合办理条件的,作出准予注销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食品经营者申请注销食品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与注销食品经营许可有关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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