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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公司工商注销(公司注销工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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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公司工商注销(公司注销工商登记)

北京公司注销流程

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北京公司注销流程如下:一、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原始档案;

4、去工商局领取表格。

二、登报报告: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注销前成立的清算组,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三、登报报告在45个工作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四、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以上就是北京公司注销的步骤以及准备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一、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五、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七、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北京顺义区注销工商,需要提前预约吗?怎么在网上预约

登录办理该营业执照地工商局网站,有网上办公栏,按要填写就可以了。若去工商局直接办理不用预约,随到随办。

公司注销的详细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1.国地税正副本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3.注销报告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第二步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3、公司原始档案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第三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公告内容(某某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第四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3、公司股东会决议4、公司清算报告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6、公司原始档案第五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这样公司就注销了。费用代理各个地区不同,大约2000-8000元之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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