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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集团公司怎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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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注销(集团公司怎么注销)

如何进行申请注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工作完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有限公司注销怎么办理

有限公司注销步骤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开展清算工作;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办理税务、工商注销。

外部原因例如被吊销、撤销等,具体如下:

1、股东或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3、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且不续;

4、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5、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6、公司被依法强制解散;

7、公司吊销或撤销后转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股份有限公司能怎么注销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等原因出现的时候,这时就需要申请对该公司进行注销。那么股份公司如何注销呢?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五、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流程:成立清算组;展开清算工作;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提出清算方案;清算工作完成;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制作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股份有限公司要如何注销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等等原因出现的时候,这时就需要申请对该公司进行注销。那么股份公司如何注销呢?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五、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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