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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分公司需要注销吗(分公司能注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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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分公司需要注销吗(分公司能注销吗)

总公司注销后分公司一定要注销吗?

有分公司的公司如果要注销,需要先把分公司注销掉,总公司才能顺利注销。

即使没有销售额也需要报税的,可以零报税,但是不能不去,不按时报税会被罚款的,罚款金额为2000-10000元。

公司注销以后分公司还可以注销吗

注销了总公司后,那么分公司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所以总公司都注销了,一个没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肯定也不能独立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可以不同时注销吗

不可以。

注销总公司都先要注销分公司,且应该是先注销分公司才能注销总公司。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按程序应当先注销分公司,再注销总公司。或者总公司注销的同时即终止分公司的业务往来,并立即函告分公司的注册机关完成注销手续。

拓展资料:

一、子公司注销,母公司如何账务处理?

公司进入注销程序后,公司就不再具有持续经营性,股东的权益也受到了限制,股东拥有的股权价值也可能发生贬损。

因此,投资企业在被投资企业进入清算后,应对清算的结果做出合理的预判,比较被投资企业清算结束后能从其收回的价值与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如果发生减值的,按照成本法核算的应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是按照权益法核算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则应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调整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企业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已经减至为0后,按照约定还要承担追索责任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或有负债。

被投资企业清算完成后,投资企业根据实际收回的投资或承担的追索债务,终止股权投资的确认以及减值准备等,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贵公司的被投资企业是子公司,股权投资会计核算应该是采用成本法,所以进入清算时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冲减所有者权益。

二、注销公司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

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是否也就不存在了?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总公司注销分公司该如何办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综上,分公司依附于总公司而存在,总公司注销后,为分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消亡,分公司也要注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注销时,如果有分公司是否也要注销?

你们好,很高兴能来回答大家的问题。

应该注销。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了,所以也就没有行使法人的权力,而且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贷款,担保等,工商年检也相继通不过,到时候一样会吊销你的执照,所以都需要一并注销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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