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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会计档案(公司注销档案保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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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会计档案(公司注销档案保管方案)

公司注销后,会计资料怎样处理

我国会计法与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公司注销以后,相关公司财务资料可以提交原公司设立的主管部门档案室或相关档案馆保管。

分公司注销后会计档案怎么处理?

既然是分公司的话,那它上面应该是有一个总公司的,所以如果分公司注销之后,会计档案我觉得有两个处理方法吧。

第一就是跟随分公司的其他一些资料单独保管,比如说分公司的话,肯定还有一些工商或者是行政管理上面的一些资料,包括可能其他的经营业务上的一些合同等一起留存备查,可以单独存放在某一地方或者是由分公司的行政保管。

第二就是可以跟随着分公司的其他资料一起移交,到总公司也就是某公司那边去保管,尤其是作为财务来讲,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话,可能有可能平时的一些会计核算业务都是在总公司的,所以本身的会计档案并不是很多,相对来讲,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能会计资料会多一些,但是这一些按照总分公司的管理模式来讲的话也应该都是归口管理,所以如果是分公司注销后,会计档案也可以移交总公司的财务部一起保管了,或者规定在总公司的财务资料里边。

但是不管是何总的管理方法,我觉得都是作为分公司的财务人员来讲,应该列好相关的会计档案清单,另外在移交的时候最好是进行过双方的签字,最好是有分公司的或者总公司的一些会议纪要来支撑。

公司注销后账本谁保管?

有业务主管部门的,由业务主管部门保管,有剩余财产所有者的,由财产所有者代管,也可以移交档案馆代管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代理记账机构托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的保存期限为30年,总账、明细账的保存期限为30年。

法律依据】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公司注销后账本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公司注销,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注销后,会计凭证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保管至期满后按照相关规定销毁。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1、成立清算组;2、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4、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百零四条 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本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公司在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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