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股东能否确认生效判决利益归属
不能。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法人地位消灭,不能再以法人的身份从事民事活动,股东不能确认生效判决利益归属。
公司注销前对外享有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债权;有限公司注销后,该债权尚未终结执行的,作为承受公司权利义务的原股东,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公司注销后,公司章程对股东还有约束力吗
公司注销后,公司章程对股东没有约束力。民法典规定,公司经清算后注销的,法人消灭,所以原股东协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应该在公司注销前履行完毕。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消灭。法人消灭后股东资格就消失,原股东协议无效。而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应该在公司注销前履行完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 【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注意事情: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对公司注销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2、清算人员具有违法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依据公司法的具体规定,清算组及清算人员在清算过程中具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等处罚。同时没收违法所得。
3、根据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具体规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中,清算人有违法行为,对债务承担偿还和赔偿责任。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时,行为人具有破产法规定的行为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注销后债权如何实现
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