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存有下述情况的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资料评审专家会严格按《认定办法》及《工作指引》的要求,着重审查财务数据间的钩稽关系,重点防范企业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严重弄虚作假行为。
1企业申请注册资本低于50万元,且没有实际到位。因此净资产有负数也有零,当第3年略有资产就有可能出现较高的增长率。
2企业近3年销售收入分别为0、2、5万元,这样的小企业增长率也会很高。
3公司人员很少,现金流量表反映支付职工薪水等费用仅有6-7人。
4申报资料的前1年才设立的公司,截止申报时间刚好365个日历天数或还少几天,而财务资料非常少,前六个月大部分没有经营。
5新公司购并另一家公司,实际上是只购买了老公司的资产,而没有购并老公司的法人地位,其中用了许多老公司的有用的资料,包含利用了老公司的申请注册时间。
6企业为非通常纳税人,所报的销售收入均无纳税凭证或报表记录。
7企业近1年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均有较大增长,但没有缴纳所得税的凭证,在财务报表上也无反映纳税情况,财务报表附注没有财务情况说明。
8从企业申报资料中“主要情况表显示,近3年企业连年亏损,而净资产却并不是同时减少,并且近1年出现增加了,按照公示增长率计算能达到得满分。
9企业利润很大未交也未提企业所得税,也无任何企业所得税优惠证明。
10申报资料无法对企业科技成果和成果转化进行对应描述,未描述出科技成果是什么,也没理清是怎么进行转化的,,成果应用在哪个产品中,应用的效果怎样,是否产生收益,且未做到一一对应,知识产权跟项目和产品存在严重不匹配,眀明科技成果与产品之间不相关硬要往上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