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21-8034****

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政策介绍)

  
很多企业对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政策介绍)都不是很了解,今天企业易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政策介绍),希望大家能对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政策介绍)有一个深入的了解.如果对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政策介绍)还有疑问,可查看更多内容.
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政策介绍)

2020年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开展项目路演、推介、投资对接、对外交流、展览等活动的各类机构等科技服务活动,并在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旧)(http://219.130.55.161/ujet/)提交活动备案的科技金融工作站。

二、申报流程及时间

(一)活动方案备案。活动举办前,申报单位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旧)对活动方案进行备案,并在市科技局网上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纸质备案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市科技局常年受理活动举办方案的备案申请。

(二)项目申报受理。请通过备案的单位须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http://dGStb.dg.gov.cn/egrantweb/)填写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资料。市科技局本次受理2019年9月1日至今举办的活动。具体步骤如下:

1.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前登陆“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书并提交。

2.网上审查。请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于2020年10月22日前完成网上初审。

3.资料报送。市科技局网上审查通过后,申报单位须打印书面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报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加盖意见,于2020年10月24日前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三)活动经费核算。申报资料受理后,市科技局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申报单位的活动经费进行财务审计,并根据活动成本、规模和预期效益等,把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核定为重点活动项目或通常活动项目。其中,重点活动项目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活动内容必须以科技金融服务为主;

2.审计机构核定的科技金融服务活动经费支出不低于10万元;

3.参会人员不少于150人次或高级职称、企业高管人员达50人以上;

4.有比较突出或明显的预期经济、社会效益。

三、补助标准

根据活动成本、规模和预期效益等,将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核定为重点活动项目和通常活动项目。重点活动项目按照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的6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通常活动项目按照活动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个活动项目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同一单位或机构每一年获得此类活动资助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一)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开展的时间必须是2019年9月1日之后发生的。

(二)纳入财政资助范围的费用明细如下:

1.专家费(包含专家劳务费、食宿、交通费等,据实核算,不超过市财政标准);

2.场地费(包含场租、布置、设备、印刷等费用);

3.工作经费(包含活动策划、供需信息收集、对接、洽谈、考察、组织、主持、翻译等费用);

4.宣传费(包含:广告牌、展板制作,宣传单印制,广告公司设计费等,最高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10%)。

(三)科技金融服务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论坛讲座。通过论坛讲座的形式,邀请国内科技金融领域的专家学者交流相关政策经验,邀请科技银行、券商、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指导和业务服务推广,邀请已成功上市(主板、创业板、中小板),或成功登陆新三板的科技企业分享经验等。

2.学习培训。组织科技金融专员或邀请国内科技金融领域的专家面向企业开展科技金融、企业上市等方面的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科技产业政策培训、企业股改上市实操培训、企业财务总监和董秘培训等。

3.项目路演。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的项目路演活动。

4.成果对接。组织开展科技成果与相关投融资机构对接活动。

5.科技金融服务网络和投融资数据库建设。组织当地金融资源和梳理企业需求,积极参与、协助和东莞分中心建设、宣传我市科技金融服务网站和投融资数据库。

6.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当地科技企业,积极参与、协助和配合东莞分中心推进我市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7.其它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或项目。

(四)对机构举办其他类型活动同时附带科技金融服务活动内容的,仅对涉及科技金融服务部分的活动支出进行资助。对所提供票据无法界定为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支出范畴的,不予资助。

五、申报资料要求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填写申请表和提交书面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东莞市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资助项目申请书》;

(二)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情况报告(包含活动内容、规模、经费、取得成效等);

(三)科技金融服务活动费用支出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费用支出凭证、发票、付款记录、委托合同等,审计时须提供原件核对核实);

(四)活动主办或承办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佐证资料(包含活动剪影、活动参加专家及人员签到表等)。

六、联络人及联络方式

(一)市科技术局政策法规科

联络人:卢月明、许佳涛

联络电话:22831347、22831324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7楼;

(二)市科技局科技业务受理大厅

联络人:谢凤娟

联络电话:22835972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二楼、综合一区、D53窗口

(三)东莞市科技业务申报管理系统2.0技术支持

联络人:刘攀

联络电话:18349263340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