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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内容商标注册证件(怎么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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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证内容商标注册证件(怎么注册商标需要注意什么)

近期,我们通过和一些粉丝的接触发现,依旧有不少人对于商标注册证内容的问题不是很清楚,虽然我们在之前也有分享过类似的文章,但本着为粉丝解疑答惑的服务宗旨,我们今天会连同商标注册证件的问题一并解答,毕竟这些问题也是大家很关心的。我们也希望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接下来就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证》是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

《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然而,根据现行的《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商标局首次颁发商标注册证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

1、注册证上记载的所有信息与所指商标当前的实际情况完全相同;

2、颁证时该商标的所有人及相关信息就已经与注册证上记载的内容不同。

造成第二种情况的原因是,修改后的《商标法》赋予申请人在申请阶段进行转让、变更的权利。

如果处于申请阶段的商标发生了变更或转让,也会出现两种情况:

1、若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是变更后或受让人的相关住处;

2、如果变更或转让申请在商标注册证颁发前没有被核准,则颁发的注册证上记载的就还是最初申请人的信息,尽管此时该注册商标的所有人已发生变化。

对于商标注册后的转让、变更,《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未规定要收回原注册证换发新证,只是核准后发给一个变更或转让证明,与原注册证共同使用。这种情况说明仅凭注册证不能表明该注册商标真实的法律状态。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或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

注册商标续展的情况同变更、转让一样,续展后也不换发注册证,同样只是发给一个证明。

此时的《商标注册证》看上去似乎已经过期失效,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原有的注册证与新核发的续展证明共同表明了该注册商标仍处于有效的法律状态。

以上便是百利来为您整理的有关商标注册证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商标注册证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商标注册证明是什么样的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的有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号,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有效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注册证是什么

商标注册证是国家商标局依照相关规定,颁发给商标注册人以证明其商标专用权范围的法律文书。商标注册证上记载的主要内容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及地址,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其类别,商标专用权的起止日期。领取商标注册证应该到商标局大厅领取,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会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商标代理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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