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级消防的临时资质什么时候取消?
2014年,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还没开展,造成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人力资源条件不是很充分。为了保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临时资质管理措施,并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中进行了强调。该《通知》要求临时资质有效期暂定至2016年12月31日,各地要积极推动向正式资质转换。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临时资质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现行规定是《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9号)2014年5月1日起实施。以下摘自《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第六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消防安全评估机构的资质分为一级和二级。
关于消防临时资质必须知道的几个问题
2014年4月,公安部消防局印发《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明确自2014年5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实行临时资质管理。但根据全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正式资质管理条件尚不成熟,2016年12月,公安部消防局印发了《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公消〔2016〕420号)精神,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全面实行正式资质管理。
问题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
2014年,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还没开展,造成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人力资源条件不是很充分。为了保持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临时资质管理措施,并在《关于贯彻实施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公消〔2014〕122号)中进行了强调。该《通知》要求临时资质有效期暂定至2016年12月31日,各地要积极推动向正式资质转换。
问题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延期
公安部消防局《关于继续实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临时资质管理的通知》(公消〔2016〕420号)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换发临时资质证书或延长资质有效期。目前天津、安徽、江西等省份将临时资质延期至2017年6月30日,山东、浙江、四川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海南、江苏等地延期暂时没有具体日期,请留意本网及各省总队的相关通知。
问题三:临时资质申请条件与正式资质有的不同
临时资质申请条件当中,除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外,场所建筑面积、仪器设备设施等其他条件都与正式资质相同。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是具有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人员以及由总队认定的人员,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相应正式资质的要求。操作人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暂不要求最低数量以及具备高级职业资格,鉴定合格没有及时取证的,可提供由消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核准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合格成绩。本省还没有开展中级鉴定的,可以委托到临近具有中级鉴定能力的省份开展鉴定。
消防资质剥离到公安消防管理?
没有,国家并没有要取消企业的消防资质,只是取消临时资质,后来又开放了。
总承包可以直接做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相应建筑消防,但是也可以分包专业消防公司分包劳务,现在这样便于统一管理。
消防临时资质早晚要取消,这则通知的公布表明在今年10月临时资质将永远成为过去。国家弱化资质,强化人员要求,这是发展趋势,这样才能更有力的规范消防市场,保证消防项目的质量。
注册消防的资质是已经取消了吗?
注册消防的资质是已经取消了。 目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管理系统已经暂停相关许可和注册申请功能。而全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临时资质将在今年到期后应该不会再继续续期,相信相关配套政策很快出台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三级资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这个没有临时三级消防维保资质一说的,根据公安部129号文件第十三条 在本规定实施前已经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活动三年以上,且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二级资质从业时间除外),可以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临时一级资质。
临时一级资质有效期为二年,期限届满后,可以依照本规定申请相应的资质。
详见公安部12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