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资质增项怎么办理
建筑施工资质分为很多种,比如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和劳务资质。企业在取得某个类别下的建筑施工资质后,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办理其他类别的资质,称为资质增项。应当注意,资质改革后,新版资质证书中没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一说,只不过办理的过程仍旧称为增项,在材料上仍需要按照增项要求来准备。以下为大家介绍资质增项的办理流程情况。
一、准备申报材料
虽然目前已经没有主项资质和增项资质的说法,但是在准备材料时,仍旧可以根据增项的要求来办理。增项申请建筑施工资质需要的材料有:资质申请表、营业执照、原资质证书、财务审计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设备证明材料、人员证明等。温馨提示,申请表的获取方式一般要登录资质申报系统填写后再打印。
二、网上填写资料
申报建筑资质,各地区一般都是先实行网上申报,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有专门的资质申报系统,用于网上审核。企业应当首先填写申请表,再上传其它附件材料。资质申请表中的人员名单要和附件材料人员证明清单一致,同时系统上传的资料要和纸质材料一致。
三、进行实地申报
随着建筑资质改革,部分资质只需网上申报即可,但大部分地区仍旧需要到建设厅进行实地申报。持相关申报材料去县级以上部门申请,材料要按照顺序装订,并且相关原件也要进行审核。
四、等待公示领证
资质增项,同样需要在网上公示一段时间,然后向企业颁发证书。
建筑施工资质增项是企业业务发展的必然需求,增项资质即增加承担工程范围。办理资质增项可以寻找信誉良好的资质代办公司合作,提升办理进度,使企业尽快取得资质证书。
建筑企业资质增项注意事项
1、申请的增项资质级别不能高于主项资质;
2、建筑企业已有的建筑资质为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申请增项施工总承包资质内的各类别资质,也可以申请增项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内的资质,但是不能申请施工劳务资质;
3、建筑企业已有的建筑资质为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企业,可以申请增项不超过5项的专业承包资质内的资质,但是不能申请施工劳务资质;
4、建筑企业已有的建筑资质为施工劳务资质的建筑企业,不得申请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内的各类别资质;
5、增项资质能与主项资质互换,但需满足同一序列、同等级别的条件;
6、取得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不能申请总承包资质范围内的专业承包资质;
7、申请多项资质时,企业需满足各项资质中的最高条件。
8、申请多类资质的,企业净资产不累加计算考校按企业所申请资质和已拥有资质标准要求的净立指标最高值为准。
资质升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资质升级的条件都是什么
如果建筑企业想要办理资质升级,必须满足条件才可以申请。
一、资质升级条件
1、建筑企业经营年限符合要求
由省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连续经营三年及三年以上;
由省建设厅审批的工程监理企业,连续经营两年及两年以上。
2、符合资质升级标准。
3、无违法违规行为。
符合以上条件,就可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主项资质以外的资质。
二、资质升级注意事项
1、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要如实填报有关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资格并做严
肃处理。
2、企业分立成立新的企业申请资质,原企业资质需重新核定,原企业和新企业应同时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提供申请资料。
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升级除了注意以上几点还要留心主管部门办理资质升级的时间以及资质升级需要准备的材料。
建筑资质增项有哪些流程和注意事项
2018年建筑企业办理资质增项的流程:
1.实名制系统信息收集:
获取公司营业执照所在地区县建委的人员身份证信息收集实名证书;
2.申报职称人员信息:
从资质管理系统中填入职称人员的信息,并经区县建委检查完成存储。
3.完善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公司的基本信息;选择注册人员,技术职称,现场管理人员和企业技术人员;上传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证书;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申请资质前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工厂,设备,社保证明材料等;
4.填写建筑资质增项信息并上报:
填写建筑资质增项的申请表,选择相应的企业注册人员,职称,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的财务报表,《安全生产许可证》,厂房,设备,社保证明材料等,并上报;
5.打印资质增项申请表格,将申请材料的综合资料和人员资料分开提交,并按照相关要求绑定;
6.将申请表和附件资料提交到城乡建委进行核验;
7.审核、公示、打印资质证书。
建筑企业资质增项的注意事项:
1.超出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公司名义承包工程,或者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企业名义承包工程;
2.通过招标与施工单位或企业协作,或采取贿赂等不公平手段取得投标书;
3.未经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4.分包或转包合同项目;
5.违反国家强制性工程标准;
6.恶意拖延分包企业工程经费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支付;
7.隐瞒或歪曲事实,延误报告项目质量和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妨碍事故调查;
8.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需要持证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经营者不得取得证书;
9.未履行项目质量保证义务或者依法延迟履行保修义务的;
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
11.发生多起质量安全事故或两次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12.其他违法和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