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更新2022-05-29 1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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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ISP经营许可证的一般流程
1、申请人向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申请资料
2、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予以受理,并发出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应当向申请人者发出不予受理申请通知书,并说明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受理申请的,对申请资料交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内容审核
4、审核过程中,业务处室对申请材料内容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说明理由并交行政服务窗口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相关业务处室将处室意见交局长或分管局长作出是否同意的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将行政许可文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交行政服务窗口,由服务窗口送达申请人。
办理ISP许可证年检和复审流程
第一阶段是年检准备阶段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持 ISP 证单位有针对性地自查并提前改正问题。
第二阶段是年检审核阶段(每年的第一季度)。持证单位提交年检材料,部省联合网上审核。
第三阶段是年检收尾阶段(每年 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完成年检整改、年检结果公布、年检盖章等有关工作。
ISP牌照办理时间
审核ISP牌照工作安排
(一)自2012年12月1日起,拟经营IDC和ISP业务的电信企业,可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业务经营许可。电信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并对申请企业是否满足申请条件进行审查,依法做出予以批准或者不予批准决定。
(二)电信主管部门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IDC、ISP业务许可申请受理工作后,将视实际情况开展规范、清理IDC、ISP市场工作。
ISP办理机构
省网ISP证:省、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全网ISP证: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